贍養老人不止是物質!上海寶山法院發出首份《家庭贍養指導令》
贍養老人,不僅要關心老年人物質需求,更要關注老年人情感上的陪伴需求。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寶山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涉檢察院支持的高齡老人起訴贍養費糾紛案,不僅解決了老人的生活困境,更促進了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相處。同時,為強化矛盾化解成效,上海寶山法院還針對贍養義務人發出了首份《家庭贍養指導令》,以司法之力牢牢守護老人合法權益。
案情回顧
王老太年逾八旬,老伴已故,膝下共有大女兒、二女兒、小兒子三個子女。王老太長期居住在一套拆遷安置房屋內,由小兒子一家主要照顧她的生活起居。由於這套安置房屋登記在小兒子名下,引發了其他子女的強烈不滿,為此還發生過關於房屋以及王老太養老等事宜的激烈爭吵。大女兒一氣之下將母親王老太接走,在外租房居住。
2022年3月,王老太向上海寶山法院起訴確認安置房屋所有權。但由於此前房屋的權屬歸屬情況及相關動遷利益已在家庭內部經協商取得一致意見,法院審理后依法駁回了王老太的訴請。雖然判決確認房屋所有權歸小兒子所有,但為了讓母親放心,小兒子判決后還出具了情況說明,保証王老太擁有在安置房屋的居住權,直至百年。
此后一段時間,王老太仍然居住在租住的房屋裡。王老太認為,此后的這段時間,小兒子沒有履行承諾,於是再次提起訴訟,要求小兒子支付在外租房產生的租金及今后每月的住家保姆費。由於王老太年事已高,經濟上又較為困難,為維護和保障老人權益,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支持王老太起訴。
上海寶山法院受理該案后,依法追加了大女兒、小女兒為被告參加訴訟。由於本案涉及父母子女間的親情關系,如果簡單地以一紙判決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用,不僅會使已產生裂痕的親情再添“新傷”,也不利於糾紛的有效解決。
該案法官助理在承辦法官的指導下,希望通過調解妥善化解這份矛盾。一方面,從情理出發,勸慰王老太多體諒子女的難處﹔另一方面,從法律層面作出解釋,表明房屋權屬問題已經由生效判決認定,而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
經過近5個小時的耐心勸說,傾聽各方當事人的苦衷后找准問題根源,並一一在反復溝通中逐步化解子女間、子女與王老太間的矛盾。最終,在征得王老太同意下,幾名子女最終就贍養事宜達成一致:王老太居住在小兒子名下的另一套房屋裡,子女們為她辦理居住權登記,並由小兒子負責照顧她的起居﹔王老太的養老金卡等証件由小兒子保管,小兒子定期向其他子女公開養老金卡收支情況﹔大女兒、小女兒擔任“贍養監督人”,監督小兒子對母親的贍養狀況。
為確保調解協議得到切實履行,同時讓子女意識到贍養老人不僅包括物質上的扶助,還有生活上的關心、精神上的慰藉,上海寶山法院向王老太的子女們還發送了《家庭贍養指導令》,要求子女們不僅對母親王老太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還要關心老人的精神需求,經常看望和問候老人﹔並明確告知子女,如果違反《家庭贍養指導令》,怠於履行或不當履行贍養義務,將對他們進行贍養義務教育指導,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飲水思源,百善孝為先。《家庭贍養指導令》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制發的,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老有所養、老有所居、老有所樂,旨在對於怠於履行贍養義務的當事人,督促其積極履行贍養義務。今后,上海寶山法院將以此次發出的首份《家庭贍養指導令》為契機,進一步推進家事審判改革向縱深延伸,努力在司法領域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與尊老愛老良好家風,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來源:上海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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