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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違規在濱江步道騎行 摔倒后索賠被法院駁回

2024年10月31日16:00 | 來源:解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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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違規在濱江步道騎行 無視保安勸阻摔倒后索賠

法院: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騎行愛好者違規在濱江步道上騎行,在保安勸阻過程中騎行人摔倒。保安的勸阻行為是否超出合理限度?騎行人的損失誰來承擔?近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這起案件詳情。

一天清晨,男子葉某在濱江步道騎行,兩名保安發現后招手示意葉某停車,葉某未予理會,繼續快速前行。另一名保安李先生接到攔停指令后,在葉某前方招手示意其停車。葉某非但沒有減速,還試圖從旁邊穿行而去,李先生上前一步用身體阻攔。葉某緊急剎車后摔倒,膝蓋擦傷,自行車踏板、車頭等受損。

葉某認為,是保安的暴力攔截才導致自己摔倒,遂將保安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醫藥費、修車費共2萬余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保安公司認為,葉某違反濱江公共管理條例在步道騎行,影響行人安全,保安的攔停行為適當、合理,不構成侵權。

法院審理后判決駁回葉某的全部訴訟請求。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唐墨華指出,本案中,葉某以較快速度在步道騎行的行為違反了相關管理規范,對在步道上正常行走的公民的人身安全構成了威脅。保安公司在該區域從事安全秩序的維護工作,其保安人員對違規進入步道騎行的葉某,先是以招手示意的方式要求其停車,在葉某未予理會繼續快速騎行的情況下,再以上前一步站在自行車前的方式進行攔停,從社會常理來看,保安的勸阻行為並未超出合理、必要的限度,不具有可歸責性。因保安是在執行工作任務過程中實施上述行為,是職務行為,產生的法律后果應由保安公司承擔。本案中保安不構成侵權,因此保安公司依法不應承擔侵權責任。(記者 王閑樂)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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