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網上所謂收費“征信修復”服務都是假的
“征信修復”儼然成為一門新生意,央行一年內已多次辟謠並反復提醒——
所謂收費“征信修復”服務都是假的
■央行征信機構明確表示,個人異議申請服務不向信息主體和其他主體收取任何費用
■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無論是征信機構還是商業銀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實報送信用信息的義務,無權隨便更改、刪除信用報告上展示無誤的不良信息。公眾若有查詢信用報告的需求,應登錄官方平台
上海辟謠平台
“征信新規:5年調整為3年,每月更新調整為每周更新”“征信9大新規,每月更新一次改為隔天更新”……最近,社交平台上出現不少有關“征信新規”的帖子,稱相關部門對個人不良信用信息的內容、保留期限等進行了調整。但央行征信中心通過官方微信號聲明,網傳消息不實,目前並未有新規定發布。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將不予展示。
這已是近一年來央行征信中心第五次通過公開渠道辟謠,直指互聯網、社交平台上的各種“征信修復”服務,反復提醒公眾,所謂的“征信修復”服務都是假的。
上海辟謠平台調查發現,“征信修復”儼然成為一門新生意。但部分中介或不法分子基於信息不對稱,利用個人或企業急於消除不良征信記錄的心態,或捏造政策、或將免費服務變為收費服務。
“異議申請”不是“信用修復”
在某社交平台上,記者與部分提供“信用修復”的中介交流發現,他們口中的“信用修復”服務不是“有門道”,而是利用相關機構的公開服務。
例如,個人如果有一筆還款已經結清,卻在征信報告上顯示逾期未還,個人可以提出“異議申請”,包括就近選擇發生該筆業務的銀行等金融機構網點或央行分行征信人工服務窗口申請異議處理,或通過央行征信中心網站的互聯網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平台進行異議申請等。
征信機構或信息提供者收到異議后,將自收到異議之日起20日內進行核查和處理,並將結果書面答復異議人。如果情況屬實,個人信用記錄將得到及時修正。
央行征信機構明確表示,個人異議申請服務不向信息主體和其他主體收取任何費用。
但是,部分中介利用公眾不了解相關規定或異議申請流程,將“異議申請”包裝成“信用修復”,向受害人索取中介費、服務費、修復費等。還有些不法中介明知根據受害人的真實情況,即便提出異議也不會核查通過,就用“有門道”“通路子”等理由向受害人索取費用,實施斂財騙局。
在部分騙局中,不法分子還會教唆受害人無理申訴、惡意投訴,或者幫助受害人准備虛假材料等。如此一來,不僅不能修復信用,而且涉嫌違法犯罪,進一步增加不良信用記錄。在弄虛作假的過程中,還存在個人信息泄露等風險。
此外,還有不法分子冒充網貸平台客服致電受害人,稱受害人有大額借款未還清,並使用虛假的央行征信平台鏈接騙取受害人個人信息,出具虛假的征信報告。部分受害人發現自己信用得分較低,為了消除不良信息或關閉網貸服務,被誘導支付保証金等費用。
央行征信中心由此提醒,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無論是征信機構還是商業銀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實報送信用信息的義務,無權隨便更改、刪除信用報告上展示無誤的不良信息。公眾若有查詢信用報告的需求,應登錄官方平台。
企業失信修復也有條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部分社交平台上,還有各種面向企業的“失信修復”服務。部分中介稱,隻要三天,就能消除企業的失信記錄。
業內人士指出,這裡所說的“失信修復”針對的是全國公共信用信息的失信行為修復,依據是《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與央行的征信異議處理是不同概念。比如,企業違法后被公示,屬於企業失信后的懲戒措施之一,企業可以在完成整改后申請停止被公示。
不過,網上不少聲稱幫助企業進行“失信修復”的服務也大多是騙局。
聲稱提供“企業失信修復”中介發布的廣告大多稱,企業可以登錄“信用中國”網站進行“失信修復”,有的“貼心”地介紹了修復的幾個步驟。但不少網友表示無法根據中介提供的步驟完成修復。此時,中介會提出私信、私聊等要求,從而開出“失信修復”的價碼。
為什麼企業自己不能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修復信用,而中介可以呢?進一步調查發現,中介利用的仍舊是信息差。
經核查,“信用中國”網站由國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間信息中心主辦,主要承擔信用宣傳、信息發布等工作,其中包括失信主體曝光板塊。該網站確實有“失信信息信用修復指引”,詳細介紹了“信用信息修復”的概念和具體的修復指南。
總體來看,失信主體若想修復信用信息,必須滿足幾個條件:一是失信行為已經整改完畢,二是失信企業已過相關部門的失信公示期限,三是向出具失信決定的機構遞交申請。“信用中國”網站自收到認定單位共享的移出名單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終止公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
換句話說,“信用中國”所說的“信用信息修復”的最基本前提就是失信人已經整改,然后向相關部門申請。但中介在廣告宣傳時對這些含糊其詞。
事實上,不論是“個人信用修復”還是“企業失信修復”,都有不少水分。常見的“征信修復”騙局除了收取各種服務費外,還包括買賣個人信息、企業信息等,更有以培訓“征信修復”“信用修復”專業人才為名目的“招聘”,針對創業、就業群體進行“征信加盟代理”“征信培訓考証”等詐騙。
可見,不論是個人和企業,守信第一。如果出現失信行為,首先要做的是整改,而不是輕信“信用修復”有捷徑。(記者 任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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