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區在全市率先發布老年人社會監護服務計劃

閔行區在全市率先發布老年人社會監護服務計劃,面向本區和本市採取兩大服務模式
“椿萱計劃”推動老年人監護社會化專業化
■截至去年底,上海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568萬余人,佔總人口37.4%,其中“純老家庭”老年人178.3萬,獨居老人約33.4萬,孤老2.58萬。這當中,那些沒有監護人,或監護人因客觀條件無法履行責任的老年人群體,他們的人身照護和財產保護等問題,成為當前社區治理面臨的新挑戰
■無子女老人的監護權由誰來兜底?四年前,閔行區率先嘗試用市場化手段探索和實踐,培育了全國首家專業從事老年人監護服務的社會組織——盡善社會監護服務中心,在老年人社會監護服務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探索,逐步構建起涵蓋監護咨詢、個案服務、法律保障等內容的服務模式
高齡老人做手術需要監護人簽字,無子女或子女在海外怎麼辦?類似的問題,還有入住養老機構難、日常照護難、財產監管難、身后殯葬難……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在“高齡化、少子化、空巢化”背景下,老年人監護缺失帶來的問題正日益凸顯。
10月15日,閔行區在全市率先發布老年人社會監護服務“椿萱計劃”,面向本區和本市分別探索“1515”和“116”兩大服務模式,全力推動老年人監護服務的社會化與專業化發展。
早在2020年,閔行區就培育成立了全國首家專業從事老年人監護服務的社會組織——上海閔行區盡善社會監護服務中心,專門為那些沒有監護人,或監護人因客觀條件無法履行責任的老年群體,比如社會孤老、失獨家庭、獨生子女傷殘家庭、子女在海外的家庭等,提供咨詢對接、人身照護、財產保護、簽約公証、監督服務等。
如今,經過四年多的探索和實踐,閔行全區已有老年人監護社會化服務案例34例,開展代理及監護服務超過2300小時,初步形成一套適合在社區落地的老年人監護服務社會化的基礎路徑。
監護缺失使老人陷困境
“倘若無人依靠,失能失智,誰來關心我的日常生活?誰能把我送到合適的養老院?誰能為我支付各種費用?誰能第一時間替我簽字手術?誰能替我告訴醫生不做插管?誰來主持我的身后事……”在活動現場,閔行區民政局局長傅宇在發布“椿萱計劃”時,以一連串問句道出了老年人監護缺失可能面臨的難題。
1950年出生的王老伯就遇到了這個現實問題。他早年忙於工作,四處奔波,終身未婚未育,目前獨自生活。隨著年齡漸長,王老伯的生活自理能力不斷下降,於是有了入住養老院的打算,但養老院規定“老人入住需要有監護人簽字”,這讓王老伯犯了難。
上海作為全國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老年人的養老和監護需求日益迫切。據統計,截至2023年底,上海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568萬余人,佔總人口37.4%,其中“純老家庭”老年人數178.3萬人,獨居老人約33.4萬人,孤老2.58萬人。這當中,那些沒有監護人,或監護人因客觀條件無法履行責任的老年人群體,他們的人身照護和財產保護等問題,成為當前社區治理面臨的新挑戰。
關於老年人的監護人及監護服務問題,我國《民法典》已有明確規定。其中,對於那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的,監護人由民政部門擔任,也可以由具備履行監護職責條件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擔任”。也就是說,當遇到王老伯這樣的難題時,民政部門或居(村)委會是其法定監護人。
但在實際操作中,面對老人們的個性化監護需求,民政部門和村居委明顯感到力不從心。閔行區一位居委干部坦言,老人遇到問題,往往第一時間聯系居委,但居委工作人員“人少事多”,要關心、照顧好每一位老人,做到有求必應很難,一方面人手不足,另一方面也不夠專業。
“無子女老人的監護權由誰來兜底?很多時候落在民政部門,但民政部門其實‘兜不住’,在實操中,尤其像老人就醫、入住養老機構,是需要由監護人來簽字確認的,這個動作,民政部門人員是不能代替的。這是現在和以后都會碰到的很嚴峻的問題。”閔行區虹橋鎮一位民政干部說。
四年前,閔行區率先嘗試用市場化手段進行探索和實踐,在2020年,率先印發《閔行區推進公共監護人制度實施方案(試行)》,並培育了全國首家專業從事老年人監護服務的社會組織——盡善社會監護服務中心,在老年人社會監護服務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探索,逐步構建起涵蓋監護咨詢、個案服務、法律保障等內容的服務模式。
據介紹,上海閔行區盡善社會監護服務中心受托作為代理人、監護人,提供的服務涉及很多方面:人身照管——照管委托人的日常生活,選擇和決定養老機構、護理機構、家政人員等﹔財務管理——管理和保護委托人的財產,保管財產憑証,領取和使用資金等﹔醫療陪護——保護委托人的健康和作出醫療決定,選擇醫療機構、治療方案,辦理出入院手續等﹔權益維護——代理委托人進行各類民事活動,比如申辦証照,申領福利補助等﹔身后喪葬——負責委托人身后事務處理,比如死亡喪葬事務等﹔特殊家庭服務——包括心智障礙的親屬、子女的未來保護,跨代綜合服務……
社會化監護解突發需求
目前,哪些人在接受社會化的監護服務?記者從閔行區民政局了解到,該區已有的34個服務案例中,70%的服務對象是社會孤老,屬於托底服務,20%是子女不在國內的老人,其余還有失獨家長、心智障礙子女家長等。
這些案例中,有22名被監護人為無子女老人,但其中僅2例是法定監護,其余都是意定監護。
何為意定監護?《民法典》第三十三條明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今年2月,全國首例由法院指定社會組織為監護人的案例就誕生在閔行區。陸女士年近七十,父母和丈夫均已身故,兒子已成年,但患精神疾病長期住院。她擔心自己過世后兒子無人照顧。而且,陸女士戶口屬於閔行區“社區公共戶”,並無對口的管轄居委會,監護人問題亟待解決。
閔行區人民法院的法官找到民政部門尋找解決方案。經由陸女士戶籍地所在街道及閔行區民政部門的推薦,法院聯系到閔行區盡善社會監護服務中心。經過幾輪接觸、溝通和觀察,法院認為“盡善監護”作為全國首家專業從事監護服務的社會組織,受民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因此閔行區人民法院判決指定上海閔行區盡善社會監護服務中心為陸女士的監護人,后續同樣將其指定為陸女士兒子的監護人。
自法院判決后,盡善監護服務中心迅速聯系了陸女士的遠親,以及居委會的工作人員、精神衛生中心的醫生等,完成了相關流程和手續的交接。截至目前,這家社會組織共計完成監護服務時長28小時,主要集中在日常探視、醫療費用結算、殘疾証及相關權益的申請等方面。
74歲的徐阿姨則選擇了“意定監護”。她離異后自己獨居,兒子目前定居海外。隨著年紀越來越大,徐阿姨的身體大不如前。幾年前,她需要動腰椎手術,兒子長途跋涉回來簽字,折騰許久,徐阿姨的手術也拖了大半個月,受了不少苦。這讓徐阿姨母子都感到“子女不在身邊”帶來的養老煩惱和風險。於是,徐阿姨通過居委會找到盡善監護服務中心,開啟意定監護服務模式。
兩年多來,徐阿姨身體比較健康,目前處於居家生活狀態。“盡善監護”工作人員逢年過節會前去探望,目前已累計服務40小時。徐阿姨兒子作為監督人,參與整個監護服務。這也為子女在海外的家庭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服務模式。
記者發現,閔行區累積的34個案例中,大部分是老人遇到問題時的突發需求,但也有理念超前的市民主動尋求社會化監護服務。61歲的朱女士未婚未育,之前在德國工作,退休后愛到世界各地旅游,2021年,她聯系上盡善監護服務中心,委托對方為自己的意定監護人,“平時,基本沒什麼事麻煩你們,但每次出游前,我會告知你們,萬一有意外,需要你們來處理……”這就相當於買了一份意外保險。
“椿萱計劃”有兩大模式
閔行區此番的“椿萱計劃”名字有深意。“椿”是《庄子·逍遙游》中一種長壽而高大的樹木,古人用以比喻父親﹔“萱”源自《詩經》,為忘憂之草,古人用以比喻母親。“椿萱並茂”,是閔行區對老年人社會監護服務的美好願景。
目前,“椿萱計劃”針對閔行本區和本市分別形成“1515”和“116”兩大服務模式。
其中,面向閔行的“1515”模式——即成立1個“椿萱基金”(市慈善基金會閔行區代表處設立),引入5家“聯盟單位”(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衛生健康委、公安分局、司法局),授牌15個“椿萱堂”老年人監護服務站(1個社會組織+14個街鎮、莘庄工業區),共同為特殊困難老年群體提供法定監護兜底和意定監護推介的綜合服務,全方位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法律權益。
面向全市的“116”模式——即推介1套老年人社會監護服務手冊、1套線上基礎培訓課程、6類人群(老年人、家庭照料者、基層工作人員、養老機構工作人員、一鍵通服務話務員、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的線下分類培訓課程,旨在共同加強社會監護的宣傳普及,讓更多人了解並參與到這項事業中來,讓更多老年人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有尊嚴、有品質地安享晚年生活。
現場還發布了《上海老年人社會監護服務模式研究報告》。報告中多項調查顯示,大部分老年人對於社會組織擔任監護人仍保持謹慎態度,這與社會組織的公信力及推廣程度有直接關系。而從老年人監護服務的需求端來看,如果老年人面臨監護人缺失的情況,他們往往在醫療救治、養老院入住、財產監管和身后殯葬等方面無人可支持。目前,以社會孤老、失獨家庭、老養殘家庭為主的群體,尤其表示出對於未來的擔憂。
報告還顯示,當前,老年人監護服務的社會化正面臨四方面挑戰,分別是社會監護服務公眾認知低、服務模式和相關標准有待完善、社會監護服務團隊能力不足以及社會組織開展監護服務公信力不強。
業內人士表示,期待在政策層面對老年人監護服務制度的建立有更加明確的指導與指引,在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的前提下,一手做好老年人社會化監護的普及推廣和賦能培訓﹔另一手還需通過個案服務積累實踐經驗,打通老年人監護服務社會化的基礎路徑,最終形成一套可復制、可推廣、可執行的服務標准,從而為未來進一步應對“高齡化,少子化,空巢化”背景下老年人監護缺失問題做好准備。(記者 黃勇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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