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零食又翻車 權威機構提醒不買不吃"蠟瓶糖"
多家權威機構提醒不買不吃“蠟瓶糖”,部分產品檢測發現含致癌風險物
“純手工零添加”,網紅零食又翻車
最近,一款主打“純手工”的零食“蠟瓶糖”在互聯網上火了。據賣家介紹,“蠟瓶糖”是指用食品級蜂蠟包裹麥芽糖漿、白砂糖、食用色素、食用香料等制作的一種糖,顏色鮮艷、造型多樣。食用方法類似口香糖,不能吞咽,但可以反復咀嚼。從消費群體看,以青少年居多,在不少短視頻平台,出鏡帶貨的也是青少年。
然而,多家權威機構都通過官方渠道提醒:不要買、不要吃“蠟瓶糖”,因為其中很多屬於“三無”產品,原料不可靠,部分產品經檢測發現含有多環芳烴這一致癌風險物。
這已經不是網紅零食第一次被曝出存在食品安全風險。上海辟謠平台調查發現,除了“蠟瓶糖”,在電商平台、短視頻平台的網紅零食中,很多都打出“純手工”“零添加”等旗號,包括糖果、餅干、果干、泡菜等。宣傳時,商家無不表示,因為“純手工”“零添加”,所以美味又安全,特別適合兒童和孕婦。這是真的嗎?
顯然是假的。
“純手工”不具備生產資質
在線上平台,打出“純手工”“零添加”旗號的食品以加工農產品、糖果、餅干等居多。不同類型產品背后,生產加工者的資質相差甚大。
其中,加工農產品中,有一部分來自農業加工園、農業科技公司、農業生產合作社等。從消費者實際收到的產品看,這類產品包裝雖然簡朴,但生產企業/合作社、地址、日期等信息基本齊全。再比照商家的營業執照等信息,總體一致。相對而言,可靠性高一些。
但是,在糖果、餅干類“純手工”“零添加”產品中,問題不少。消費者收到的產品採用的是通用包裝,沒有任何生產信息。一言以蔽之,就是“三無”產品。
進一步調查發現,部分打著“純手工”“零添加”旗號的商家,壓根不具備食品生產資質。記者隨機選擇了兩家主打“純手工”餅干零食的商家調查,客服分別表示,自家的產品來自揚州和徐州。但查看店鋪資質發現,它們的營業執照注冊地分別在濟南和青島,而且經營范圍隻包括預包裝食品銷售,不含食品生產。
需要注意的是,記者調查的還是在電商平台上“有証可查”的商家,消費者能夠查閱它們的營業執照等信息。但就“純手工”食品而言,還有很多賣家通過朋友圈、聊天群、網絡論壇等招攬客戶,看似“口口相傳”,可背后由誰生產、由誰經營,更加無法求証。
北京營養師協會理事、注冊營養師顧中一指出,相關產品沒有生產地址、生產許可証、生產日期,意味著可能來自沒有監督抽查、沒有產品標准,以及從業者既無健康証,也未經過專業培訓的小作坊。產品的原料採購渠道和質量、生產衛生條件、包裝材料、運輸條件都無法控制。這樣的產品打出“更安全、更放心”的旗號,消費者還能相信嗎?
“零添加”水分很大
除了食品生產者本身可疑外,“零添加”的說法也存在水分。
一方面,相關原料僅限頁面和客服介紹,消費者無法求証。很多商家在介紹產品時,強調“下單后才制作”“沒有任何添加劑”,有的還羅列出使用的原料。可對那些銷售“三無”產品的商家來說,由於生產過程缺乏監管,所以生產者是否使用了相關原料,有沒有使用添加劑等,消費者無從得知。加上相關生產者的制作水平和生產環境參差不齊,所謂的“純手工”“零添加”反而增加了食品安全風險。
另一方面,從食品安全的角度,拒絕食品添加劑也不理性。以防腐劑為例,最常見的有苯甲酸(鈉)和山梨酸(鉀),它們都是國家標准明確規定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有對應的使用方法和劑量標准。根據標准添加,並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相反,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生產者究竟是否使用了添加劑,以及使用了哪種添加劑,都有不確定性,反而更令人擔憂。”
“網紅”層出不窮,誰來把關?
近年來,隨著媒體曝光,包括“蠟瓶糖”“農科院研發產品”等在內的不少網紅零食已經翻車。但在線上平台,仍舊能找到它們的身影,直播帶貨者也有不少。這些仍在經營的商家,難道賣的是証照齊全的產品?
答案仍是否定的。
記者發現,普通消費者想查詢線上商家的經營資質,並不容易。
有的平台雖然提供查詢服務,但查詢入口很難尋找,需要先點擊商家頭像,進入資質証照欄,再按照頁面提示完成驗証后,才顯示商家証照。在此過程中,系統還經常報錯。還有的平台壓根就沒有商家資質查詢入口,“商家是誰”得靠消費者向商家咨詢。而且,無論是平台公示的証照還是商家告知的証照,平台並不負責查驗,均為商家自行告知。
由此可見,“網紅零食”屢被曝光卻層出不窮,與平台疏於審核不無關系。
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電商平台、直播間等網絡第三方平台必須確保所售食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准,保障消費者權益。其中,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更是明確指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應當建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確保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義務,對網絡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可從調查看,問題多多的“純手工”“零添加”食品暢行網絡,與線上平台的監管缺位不無關系。可見,在呼吁監管部門加大對“網紅食品”生產者加強監管的同時,也有必要督促線上平台履行食品安全職責,自查自糾,而不是隻顧著制造及推廣“網紅食品”。
(記者 任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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