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上海頻道

“三所聯動”深入裡弄,居住糾紛就地化解

2024年09月04日14:55 |
小字號

四川北路街道轄區裡弄房屋多,因居住條件引發的矛盾不少。近年來,街道堅持和發展新時代的“楓橋經驗”,深入推動“三所聯動”工作機制,將交流溝通平台延伸至裡弄小巷,全力化解居民區矛盾糾紛,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小、處置在早,促進民生“大和諧”。

近日,四川北路街道通過“三所聯動”機制,在裡弄就地化解了一起持續近兩年的居住糾紛。

不久前,居民李阿姨(化名)向四川北路街道永豐居委求助稱,有人要求她從居住多年的房子裡遷走。經了解,原來李阿姨居住的公房由小張(化名)承租,此前小張一直讓自己的姑父老張居住,李阿姨和老張是同居關系且一直照顧老張生活起居長達近十年。兩年前,老張過世,小張想要收回房屋另作他用,李阿姨不願搬出,由此引發了爭執。

了解事情原委后,居委迅速判斷此案是因居住問題引起的民事糾紛,立即啟動了“三所聯動”糾紛調解機制進行調處。

調解會上,雙方各執己見。李阿姨認為老張生前曾表示自己可以繼續居住作為對其十多年照顧的回報。如今,老張一走就要趕人,沒有道理可言。而小張則表示讓老張居住是基於親情照顧,現在老張已經離世兩年,房屋理所當然要收回來,讓不相干的李阿姨居住,也不支付租金,完全損害了自己的利益。

雙方在調解過程中情緒激動,爭得面紅耳赤。見此情形,人民調解員和律師採用“背對背”的調解方法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疏導。過程中,調解員、律師從雙方當事人的訴求出發,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進行耐心勸導,並提供專業性法律意見。

經過多輪溝通,最終小張和李阿姨達成了一致意見,由小張支付一筆補償金,李阿姨在一個月內騰房搬走作為最終調解方案。方案落定后,兩人簽訂了調解協議握手言和,小張當場支付了補償金,至此,這起持續了近兩年的居住糾紛終於獲得圓滿解決。

法條依據

第二百三十五條

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條

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來源:上海虹口)

(責編:沐一帆、軒召強)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