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資源庫、分級管理 上海對校外實踐教育立法
上海對校外實踐教育立法
推動建立資源庫,實行分級管理
一座博物館就是一所學校。上海博物館、上海天文館、上海自然博物館等場所廣受孩子們歡迎,是中小學生校外實踐的一道“大餐”。今后,這些場館將被納入上海中小學校外實踐教育場所資源庫,實行分級管理。
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日前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中小學校外實踐教育促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從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創針對中小學校外實踐教育的地方性法規。”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法工委主任閻銳說,這部創制性地方立法強化統籌協調,推動全社會育人資源融通匯聚,為推進與城市定位相匹配、與新時代人才培養需求相適應的中小學校外實踐教育提供法治保障。
構建校內外育人共同體
校外實踐教育對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調研發現,一些學校想為學生組織開展校外實踐活動,卻難覓合適的場所。
要緩解校外實踐教育資源供需不匹配的狀況,需要發掘全社會育人資源,構建校內外育人共同體。閻銳表示,這是一部促進類立法,著眼於促進全社會資源挖潛匯聚和有效利用,特別是爭取教育系統外的力量支持。
為此,《規定》明確,本市對校外實踐教育場所實行分級管理,推動建立校外實踐教育場所資源庫。市教委副主任顧紅亮表示,分級管理,主要是建立市級和區級兩級資源庫,將符合標准的場所納入其中。資源庫應當向社會公布,載明場所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開放時間、可容納人數等內容,並實行動態調整。
為充分挖掘資源,發揮校外實踐教育場所教育陣地的作用,《規定》明確校外實踐教育場所結合自身條件和特色,配合學校開發校外實踐教育課程資源,優化管理和服務。其中,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本身承擔相關職責的單位發揮示范作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等積極參與校外實踐教育,為學校提供支持和幫助﹔鼓勵社會力量開放或者建設校外實踐教育場所。立法還鼓勵實踐教育場所提供延時服務、錯時服務。
鼓勵社會力量捐贈資助
調研中,有中小學校反映,現有財政經費對校外實踐教育的保障存在一定缺口,激勵社會各方參與的機制尚未形成。有些校外實踐教育場所要收取門票,有些校外實踐教育場所因經費不足而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
此次立法明確加強經費和人員保障等方面的支持,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校外實踐教育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公民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資助等方式支持校外實踐教育,社會力量參與校外實踐教育的相關投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同時鼓勵校外實踐教育場所對學校開展校外實踐教育實行費用減免。
《規定》還明確,學校應當將教職員參與校外實踐教育的工作情況作為職稱評聘、評優評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顧紅亮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對校外實踐教育的組織實施、場所建設、隊伍建設和激勵保障等問題進一步深入調研,研制配套政策,制定時間表。針對初中生校外實踐,正在修訂規范性文件《上海市初中學生社會實踐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將於近期發布。
應為學生加把“安全鎖”
安全是校外實踐教育的重中之重,校外實踐應為學生加把“安全鎖”。《規定》第13條明確,校外實踐教育場所應當依法履行安全職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保護設備和人員,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保障學生活動安全﹔按照規定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按照《規定》,校外實踐教育場所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教育、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指導監督校外實踐教育場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記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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