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和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等問題,上海市人社局的解答來了

在工作中發生工傷怎麼辦?市人社局介紹,針對工傷情況中大家比較關心的如“單位注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一地區,去哪裡進行工傷認定?”“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可以申請延長嗎?”“單位未在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承擔哪些工傷保險待遇?”“單位補繳工傷保險費后,工傷人員還有工傷待遇嗎?由誰承擔?”“單位沒有足額繳費導致工傷人員待遇降低的,要給予補差嗎?”等問題,市人社局給出了相關案例並予以解答。詳見↓
PART.01單位注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一地區,去哪裡進行工傷認定?
老馮是本市一家食品加工企業的質檢員,一直在蘇州昆山的工廠工作。去年年底,老馮在工廠工作時被貨物砸傷。送醫救治后,企業HR便准備第一時間申請工傷認定。但老馮常年在昆山工作,工傷也發生在昆山工廠,但企業注冊在上海,社保也交在上海。像這種情形,到底該去哪裡進行工傷認定呢?
PART.02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可以申請延長嗎?
王師傅是一家印刷廠的員工。去年1月底,王師傅在工作中被機器夾傷雙臂,傷情比較嚴重。當時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情診斷意見,王師傅的停工留薪期為12個月。由於手部功能還未恢復,王師傅這兩天向單位提出延長停工留薪期。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可以申請延長嗎?
PART.03單位未在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承擔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小葛在一家建筑工程企業做砌筑工。去年12月初,小葛在工作時不慎從兩層樓高處跌落,導致手肘、小腿粉碎性骨折。去年年底,還在醫院接受治療的小葛詢問是否已經為他申請了工傷認定,單位一直以HR忙為由拖著沒辦。如果單位未在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承擔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PART.04單位補繳工傷保險費后,工傷人員還有工傷待遇嗎?由誰承擔?
劉師傅是一家物流企業的叉車工。去年年底,在工作中不慎被跌落的貨物砸傷。在向單位詢問自己是否有工傷待遇時,沒想到單位表示,剛剛為劉師傅補繳了工傷保險,這待遇有沒有還不太清楚。單位補繳工傷保險費后,工傷人員還有工傷待遇嗎?由誰承擔?
PART.05單位沒有足額繳費導致工傷人員待遇降低的,要給予補差嗎?
徐先生是一家廣告公司的銷售。去年10月,在去見客戶的路上,徐先生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情嚴重。公司隨后為他申請了工傷認定。徐先生的家人覺得拿到的待遇有點低,詢問之后才發現公司並未足額為徐先生繳費,於是要求公司進行補差。單位沒有足額繳費導致工傷人員待遇降低的,要給予補差嗎?
資料: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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