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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出台進一步促進托育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

2023年11月22日22:03 | 來源:上海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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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上海出台進一步促進托育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

上海市大數據中心介紹,為建設高質量托育公共服務體系,努力實現“幼有善育”,市政府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本市托育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指導意見》制定的背景是什麼?本市開展托育服務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什麼?本市幼兒家庭可獲得哪些類型的托育服務?本市如何加強幼兒園托班建設?本市對托育服務有哪些政策支持?來看相關解答↓

《指導意見》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托育服務工作,連續兩輪納入“學齡前兒童善育”民心工程予以落實。201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促進和加強本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效地推動了本市托育服務事業健康發展,資源供給和服務質量顯著提升。目前,本市已有各類托育服務機構近1500個,提供6.6萬個托額,約60%的幼兒園開設托班,近70%的托育服務資源是普惠性服務,基本形成了幼兒園托班為主體、普惠性資源為主導的托育服務體系。2023年1月1日,《上海市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正式實施,托育服務發展面臨新形勢、新要求,相關政策也需進一步完善。為此,各相關部門組織研究制定《指導意見》,明確了上海托育服務體系的“四梁八柱”,即托育服務資源的四種主要形態、促進托育服務的八大政策舉措,不斷推進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更好地適應人民群眾對托育服務的需求。

本市開展托育服務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上海開展托育服務工作堅持踐行“人民城市”理念,以群眾需求為導向,落實《上海市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以家庭照護為基礎,以幼兒園開設托班、各類社會力量舉辦托育機構、社區托育“寶寶屋”、家庭科學育兒指導站為載體,建立健全托育服務工作體制機制,促進托育服務事業健康發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呵護嬰幼兒健康成長。

本市開展托育服務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一是政府主導

各級政府應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托育服務的需求,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加強托育服務整體規劃,完善保障機制,將托育服務納入民心工程和民生實事項目,健全部門協同的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合理配置托育服務資源。

二是社會參與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調動社會力量,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主體參與,增擴托育服務資源,提供托育服務相關產品,建設完善托育服務管理平台和應用場景,營造共同承擔社會責任的托育服務氛圍。

三是普惠多元

堅持普惠服務為主導,持續增加托育服務供給,推動服務類型多元化和服務形式多樣化。幼兒園托班、托育機構、社區托育“寶寶屋”、家庭科學育兒指導站綜合運用全日托、半日托、臨時托、計時托、育兒指導、親子活動等方式,滿足幼兒家庭多種需要。

四是安全優質

加強托育機構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健全幼兒在托期間保育養育各項規范,嚴格托育服務從業人員管理,守牢幼兒健康安全底線,不斷提高托育服務質量。

五是方便可及

按照常住人口需求配置托育服務設施,將社區托育服務和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納入“15分鐘社區生活圈”、鄉村社區生活圈和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內容,提高各類托育服務的知曉度、可及度。

本市托育服務發展的工作目標是什麼?

基於人民群眾的需求和事業發展的願景,《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本市托育服務發展的目標,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常住人口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不低於4.5個,托幼一體幼兒園佔比達到85%,社區托育“寶寶屋”街鎮覆蓋率達到85%(其中中心城區達到100%),家庭科學育兒指導站實現社區全覆蓋。同時,不斷推進托育服務資源增量提質和布局結構持續優化,更好回應居民托育服務需求,提供公益便捷的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助力家庭科學養育,建成高質量的托育公共服務體系。

本市幼兒家庭可獲得哪些類型的托育服務?

本市為幼兒家庭提供的托育服務主要包括四種類型:

一是幼兒園開設的托班,主要招收2歲以上幼兒,提供全日制托育服務。

二是街鎮舉辦的社區托育“寶寶屋”,主要為1-3歲幼兒提供臨時托、計時托等托育服務,每年為有需求的幼兒家庭提供不少於12次免費照護服務。

三是各類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舉辦的托育機構,可根據幼兒家庭的實際需求以及場地、供餐等條件,提供全日制、半日制或計時制等托育服務。

四是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各區家庭科學育兒指導站社區全覆蓋,每年為有需求的幼兒家庭提供不少於12次免費的科學育兒指導服務。

本市如何加強幼兒園托班建設?

要進一步落實區政府主體責任,切實做到幼兒園及其托班與新建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全面落實配套幼兒園托班建設,配套建設的幼兒園及其托班應辦成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新建幼兒園均應開設托班﹔已建成幼兒園應根據所在區域適齡幼兒需求,通過改擴建、遷址、置換等方式增設托班。公辦幼兒園托班要“能開盡開、應開盡開”,鼓勵民辦幼兒園開設普惠性托班。

本市如何著力深化社區托育服務?

要進一步落實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主體責任,加快建設標准化、嵌入式的社區托育“寶寶屋”。社區托育“寶寶屋”可以單獨設置,也可以依托黨群服務中心(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有條件的老年服務設施等進行綜合建設,消防、衛生、安全等設施需符合相關要求。社區托育“寶寶屋”每年為有需求的幼兒家庭提供不少於12次免費照護服務,超過次數的部分應堅持公益屬性,按照非營利原則,統籌考慮 政府投入、運營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收費標准,通過服務協議予以明確,並按照規定向社會公示。

本市如何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舉辦托育機構?

本市以多種方式支持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有資質的個人提供托育服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利用自有場地或與其他單位合作等方式,開展托育服務。鼓勵企事業單位積極挖掘現有資源或建設相應規模的托育機構,解決本單位職工子女托育需求。鼓勵同一園區內、同一商務樓宇內的單位採用多種方式聯合提供托育服務,滿足園區內、商務樓宇內職工適齡子女的托育需求。

本市如何開展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

健全由教育、衛生健康、婦聯、工會等多部門合作的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管理網絡,完善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工作機制,保障科學育兒指導站社區全覆蓋,每年為有需求的幼兒家庭提供不少於12次免費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將科學育兒指導納入出生“一件事”,同時為有需求的新生兒家庭提供伴隨式科學育兒公益服務,保障科學育兒指導服務人群全覆蓋。提供宣講、咨詢、親子活動等多種服務,提高家庭科學養育能力。加強對科學育兒工作的評估與監測,保障服務質量。

本市如何更好地保障托育服務的質量?

首先,要加強托育服務從業人員隊伍建設。建立托育服務從業人員准入標准,制定實施托育服務人才培養和職業培訓規劃。拓寬托育服務從業人員入職前培養途徑,擴大專業人才培養規模。加強崗前培訓,定期開展入職后培訓,注重托育服務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提升從業人員的托育服務水平。同時,鼓勵相關行業協會定期發布托育機構從業人員工資收入行業指導價,引導合理確立相關從業人員薪酬水平,確保托育機構從業人員依法納入社保體系。

其次,要制定實施幼兒在托期間生活和游戲規范。規范托育機構設施設備、玩教具、兒童圖畫書等配置管理,根據嬰幼兒身心發展特點開展保育活動。指導支持各區創建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提升區域托育服務質量。加強對托育機構的服務質量監測評價。依托教育學院、開放大學、婦幼保健和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部門組織開展回應性照料、教養醫結合、營養膳食、傳染病防治等方面的聯合教研和專項培訓,提升托育機構養育保育專業水平。

第三,要持續加強托育機構科學配置和規范管理。修訂《普通幼兒園建設標准》,保障幼兒園及其托班用地和房屋建設達標。已建成居住區的幼兒園及其托班未達到規劃要求或者建設標准的,所在地區政府應通過新建、擴建、改建以及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予以補充和完善,相關用地面積要求確有困難的,應保証幼兒園及其托班設施的建筑面積符合設置標准。修訂托育機構設置標准和管理辦法,制定普惠性托育機構認定管理辦法,嚴守准入底線和安全底線,科學合理設定選址、功能等要求。

第四,要充分利用數字賦能托育服務。完善托育服務數據中心,利用信息化工具開展托育服務數據歸集、日常監管、質量監控等,及時掌握托育服務資源配置和需求動態,為公眾提供托育服務信息便捷查詢服務,為制定實施各類規劃提供決策參考。定期發布托育服務相關信息,引導社會各界關 注托育服務行業。完善托育服務管理平台,對托育機構的設立、登記、備案、綜合監管、信息公開、誠信記錄、人員信息和業務數據等實施信息化管理。完善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線上平台,發布服務和活動信息,匯集專業資源,為幼兒家庭提供線上咨詢、育兒知識學習等服務。

本市採取哪些措施守牢托育服務安全底線?

在體制機制上,要進一步健全市、區、鄉鎮(街道)三級聯動的綜合管理機制,區政府負責制定區域托育服務工作規劃,加強管理隊伍建設和用地保障,指導街鎮做好社區托育服務,引導托育機構合理布局和規范發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托育服務綜合監管。市、區兩級托育服務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托育機構備案、事中事后監管、從業人員培訓、評估檢查等工作,組織開展家庭科學育兒指導工作,形成分工牽頭負責、共同履職的管理格局。

在制度建設上,要進一步完善各類托育機構建設標准、管理辦法和評價監測辦法,加強傳染病防治和幼兒健康管理,建立對托育機構的日常巡查和過程監管制度。在日常管理上,托育機構應將保障兒童身心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食品藥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責任制度,完善物防、技防設施設備,加強安保力量配置,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和應急演練,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在人員管理上,托育機構聘用從業人員前應進行背景調查和健康檢查,不得聘用有犯罪記錄和不良行為,以及患有不適合從業的疾病的人員,對有侵害幼兒行為的從業人員依法依規進行懲處。

本市對托育服務有哪些政策支持?

本市將托育服務財政補助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區級政府保障公辦幼兒園開設托班的經費,鄉鎮政府(街道)保障轄區內的社區托育“寶寶屋”資金。對社會力量舉辦的普惠性托育機構給予支持,對新開辦的普惠性托育機構給予一次性開辦費補貼,通過綜合獎補的方式給予日常運行經費支持。

除此之外,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一是可享受城市更新政策及增值稅、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相關稅費優惠。二是使用水、電、燃氣、有線電視,按照居民生活類標准執行或享受相關費用優惠。三是用人單位內設的員工子女托育點產生的費用,可按照稅法規定,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在稅前扣除。四是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從業人員參加保育師、育嬰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按規定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的,可申請職業技能提升補貼。五是鼓勵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等主體按優惠價格向普惠性托育機構出租經營性用房和自有房屋。

《指導意見》全文可點擊“閱讀原文”查看

資料:市大數據中心、市教委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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