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重點群體在上海創業就業,可享受稅收優惠
2023年10月17日16:22 | 來源:上海發布
原標題:【提示】這些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可享受稅收優惠→
市大數據中心介紹,市財政局等五部門近日發布《關於明確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有關稅費扣減標准的公告》。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政策執行期限是如何規定的?來看政策解答↓
一本市范圍內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下同)、持《就業創業証》(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証》(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企業招用脫貧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証》或《就業失業登記証》(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7800元。
二政策執行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的執行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納稅人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公告所述人員以前年度已享受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滿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次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且符合本次文件規定條件的,可按本次文件規定享受優惠至3年期滿。
資料:市大數據中心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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