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嚴相濟,上海出台規范新型設攤經營指導意見
夏季是夜間集市最熱鬧的時段,如何平衡夜市經濟和市容整治之間的矛盾?7月7日,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設攤經營活動的指導意見(試行)》,就進一步規范集市、夜市、分時步行街、早餐車、超出門窗和外牆經營(外擺位)等新型設攤經營活動進行政策解讀。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長朱心軍解釋,《指導意見》依法嚴禁無序設攤和跨門經營。區人民政府會同市有關部門根據需要,綜合考慮市容環境衛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費需求,以及食品安全、“菜籃子”供應保障、市場公平等因素,可以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用於從事經營活動,劃定的設攤區域內可設置疏導點、管控點、特色點。其中,疏導點以服務基本民生為主,管控點以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為主。特色點為首次提出,是以新型業態為主,符合城市高品質要求,品牌化、主題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限時步行街、外擺位等點位。
朱心軍表示,《指導意見》體現嚴管與包容並行。對於擅自佔道經營、跨門營業,嚴重影響城市市容市貌、交通出行、公共安全的行為,持續保持整治力度。對於商業網點暫時不足的,市民確有需求,以及一些隨著城市發展萌發的新型業態,在符合一定管理要求的情況下,給予一定的政策空間。
《指導意見》體現品質與人氣共提。既提出設攤經營活動的負面清單,又提出鼓勵和支持的業態方向,引導市場主體注重品質、提升品味、塑造品牌,努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攤、人氣爆棚的攤、綠色低碳的攤、環境友好的攤、市民滿意的攤。
《指導意見》提倡共管與自治協力。建立設攤綜合協調機制,形成指導和監管的合力。同時,將把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借鑒應用到設攤經營活動管理中,推進責任區制度建設,並探索在疏導點、管控點、特色點創建自律組織,形成市場主體自我管理、自我促進、自我發展的良性機制。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監處副處長謝雷表示,將從准入管理、品類管理和過程管理入手,做好食品攤販的安全問題。
“有序設攤不是地攤經濟的卷土重來。”上海市綠化和市容局市容管理處處長王永文表示,上海各區域情況千差萬別,《指導意見》給基層更多自由度,管理上劃定更小方格,體現城市治理精細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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