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试行特殊群体公职监护指引,明确政府部门职责,细化全流程操作规范
无人照料的独居者,有人“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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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今年2月,独居的邓女士突发脑梗昏迷在出租屋,其遭遇牵动了无数网友的心。最终邓女士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类似境遇引发一系列思考:当独居者无人照料时,政府部门该怎么做?司法机关又能如何“托底”?
昨天上午,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委社工部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徐汇区特殊群体公职监护联动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同步召开专题部署会,推动相关工作落地。
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雪梅在会上介绍,公职监护是国家面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特殊群体提供兜底保护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基本民生、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8月,徐汇区人民法院曾与徐汇区委社工部、区公证处、康健街道共同印发《徐汇区特殊群体公职监护联动工作机制(试行)》。此次出台的《指引》为公职监护的2.0版本,结合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徐汇区多个街镇居委在实际履职中反映出的痛点难点,作了针对性的优化与完善。
在1.0版本的基础上,《指引》2.0版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公职监护的原则性规定进一步细化为全流程操作规范,实现五个突破性进展:一是破解人户分离、口袋户等情况的监护主体确定难题,实现监护责任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划分“紧急生活照料—临时监护—正式公职监护”三级层次,构建递进式监护体系。三是创新公证赋权,破解临时监护“有职责无凭证”困境,确保监护权合法顺畅行使。四是配套出台工作流程图、委托亲属关系核查函、公职监护启动建议书、司法鉴定申请书、认定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等标准化模板,提升基层实操效能。五是在细化履职规范、明确履职保障的同时划定负面清单,构建全闭环履职体系。
徐汇区华泾镇服务办主任王睿分享了特殊群体公职监护典型案例与基层治理经验。在邓女士一案中,华泾镇联动多部门,3天内完成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全面核查并形成完整证据链,4天开具全市首份临时监护人公证书,破解了基层临时履职合法身份难题;配合法院速立速审、材料复用免重复调查,7天完成从临时监护到法定指定监护的无缝衔接,全流程仅用时15天,实现了特殊群体权益全链条保障,并上升为基层履职规范。
据了解,《指引》在试行期间,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广泛征询各街镇、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及时开展评估优化,确保制度更接地气、更富实效。(记者 刘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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