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七日谈|“陪护假”里的孝道传承与城市温度

上周,申城迎来一则暖消息,新修订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其中明确规定,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七天的带薪“陪护假”,用于照料护理患病需要照顾的老年人。七日陪护假,释放着一座城市的制度善意。
上海,作为中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且程度最深的城市之一,面临着少子化和养老服务的双重考验。截至2024年底,上海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37.6%,高龄化、纯老家庭、独居老人现象日益突出。另一方面,超大城市上海,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421”或“422”家庭结构使得“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青年群体常常疲于奔命。当父母年迈体衰、疾病缠身,亟需子女陪伴照料之时,许多职场打工人却陷入两难困境:请事假影响收入甚至职业发展,不请假则放心不下、过意不去。

新民晚报报道《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获表决通过。
新条例的修订,正是精准切中了这一普遍性社会焦虑。这“七天假”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定的、带薪的“喘息之机”,使其能在关键时刻暂放工作,履行赡养之责,有效缓解了“工作”与“尽孝”的矛盾。
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的理念深入人心。然而,仅靠道德倡导和舆论约束,难以保障子女的赡养照料时间。将“陪护假”明确写入地方性法规,是上海在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的一次重要保障举措。
此次修订,除了含金量颇高的“七天陪护假”,值得关注的还有对于“活力老人”价值实现的全方位支持和保障。比如,条例专门创设条款,支持老年人通过就业、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社会活动,并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在老年人消费方面,条例明确鼓励经营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与其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年龄限制。
这些条款的修订,让尊老为老有了具体而细致的抓手。一位研究银发经济的专家日前接受笔者采访时就指出,市场对婴幼儿、儿童的消费者,有很细的年龄段区分,但对于老年人消费群体却刻板而笼统地归为“省吃俭用、不爱消费”一类。我国60岁到64岁的人口约9000万,被称为新老年人或者活力老人,具有强劲的消费潜力,这是一个潜在的庞大消费市场,应该把老年人消费者按年龄段细分出来,针对不同代际老人的需求,精准提供有吸引力的产品、沟通与服务。
新修订的条款也表明,立法者关注的不仅是“老有所养”,更是“老有所为”。它打破将老年人视为“负担”“停滞”的陈旧观念,通过制度供给释放老龄人口的自我实现价值,让“社会参与”成为积极老龄观的最佳实践。
一直以来,上海都强调要建设成为一座“有温度”的城市。城市的温度,不仅体现在摩天大楼的宏伟、经济数据的亮眼,更体现在对每个个体福祉的细致关怀上。此次条例修订,恰能诠释有温度城市的理念:在“让生活更美好”的城市生活里,人的价值、人的情感、人的基本需求始终被放在重要位置,城市的发展最终要落脚于人的全面发展、生活品质的提升和幸福感的增强。
当然,也要认识到,“陪护假”仅是构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一个有益补充。它主要解决的是短期、急迫性的照料需求,无法替代长期、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和医疗保障。倡导“积极老龄观”,让“活力老人”各取所需、各得其所,不能停留在法律条文里。
为此,必须坚持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发力的原则,继续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服务模式,加快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推动智慧养老技术应用,为老年人提供多种类的养老选择。只有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协同发展,社会保障、商业保险、志愿服务等多措并举,才能织就一张密实而温暖的养老保障网。
我们期待,随着细则的完善和各方的共同努力,“积极老龄观”能够真正从纸面走向现实,让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之风,在申城更加充盈,让每一位生活在这座城市的老人都能更有尊严、更幸福地安享晚年。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大江东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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