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布4项公共服务领域制度创新经验
人民网上海12月30日电 (记者唐小丽)12月30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布4项公共服务领域制度创新经验。此次发布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52项制度创新经验。
五年来,在国家部委指导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沪苏浙两省一市 、三级八方,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连续五年推出年度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清单,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交通、就业等领域,探索形成了多项民生关切度高、创新示范性强、实践感知度好的制度经验。此次发布的4项创新经验为跨省域中高职贯通招生培养、医疗保障服务一体化创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跨区域协同、跨省域公交联运等。
中职跨省域招生培养机制方面,为解决中职跨省招生不互通、专业不统筹、校企协同不深入等问题,两省一市教育部门和示范区执委会按照“信息共通、资源共建、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原则,推动实现跨省域中职招生培养,包括开展一体化招生培养、跨省域推动产学研合作、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等。
跨省域医疗保障服务一体化机制方面,为有效解决跨省域医保结算政策不统一、审核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两省一市医疗保障部门持续推动示范区提升医保服务一体化、智慧化、规范化水平,包括实现示范区内视同备案直接结算、实现示范区内医保服务事项统一、探索示范区内跨省异地医保基金联审互查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跨区域协同机制方面,为便利劳动者异地维权、提升跨省劳动争议案件处置效能,三省一市人社部门以示范区两区一县为突破口,率先探索劳动争议跨区域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包括推动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协同机制、规范业务流程等。
省际毗邻地区公交运营机制方面,为便利省际毗邻地区居民出行,示范区执委会组织青浦、吴江、嘉善、昆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构建省际毗邻地区公交运营机制,包括统一线网站点规划、优化运营服务举措、明确经费保障方式、联合开展安全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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