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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四类垃圾处置流向有望定期公布

2024年11月29日09:16 | 来源:解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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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以后垃圾去哪儿了?这些垃圾是怎么被利用的?市绿化市容局等回应:

四类垃圾处置流向有望定期公布

分类好的垃圾后来去了哪里,是怎么处理的?对屡教不改的混投垃圾行为,该如何执法?如何以更高标准、更大合力打造垃圾分类升级版?昨天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市绿化市容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委等18个市政府部门到场备询。

垃圾去哪了,要让市民知晓

市人大监督调研显示,上海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持续保持良好态势。在14.27万人参与的垃圾分类评价调查中,96%的市民对本市垃圾分类工作给予五星好评。目前,全市居住小区、单位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居全国前列。

“老百姓非常关心,垃圾分类以后垃圾去哪儿了?这些垃圾是怎么被利用的?”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杨昕巍说。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郜红建回应:“我们考虑每半年或者一年公布考评结果,把四类垃圾的产生情况和处置流向,通过公告等形式让广大市民知晓。”

“上海垃圾分类取得成效,与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密不可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曹吉珍也提到,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监督调研报告来看,随着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常态化,宣传热度和持续性相较法规实施初期有所下降,少数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有所减退,特别是一些流动人员的分类意识没有得到有效提升,小区物业部门的管理要求也有所弱化。

“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是一个长期过程。”郜红建表示,要以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打动人心的方式开展系列宣传。用好市区两级“普法宣传师”的平台,用好市区两级生活垃圾管理监督员队伍,用好市民生活资源,特别是对一些租住群体、家政服务、装修人员等流动性比较强的人群。用好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户外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以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和互联网传播等新媒体。

混投屡教不改,怎么执法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单位或个人违反垃圾分类相关条款规定的,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比如个人如果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陆卫东说,从专项监督调研情况来看,目前城管执法部门对个人不分类投放垃圾且屡教不改的行为,执法的案例还比较少。

对居民不分类的违法行为,如何加强执法?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永刚应询说,将在垃圾投放高峰时期,尤其是针对垃圾分类薄弱区域,比如白领公寓、长租房、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区域,加大巡查频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说服、教育、劝导。对拒不改正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按照惩戒相关规定,可以将个人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信息,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投放垃圾不分类这个行为是一瞬间的,怎么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教育,我们将改善勤务模式。”(记者 王海燕)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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