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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启动!

2024年07月30日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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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社会工作部共同启动上海市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工作。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和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社会工作部(以下简称金山区委社会工作部)迅速贯彻落实,第一时间会商交流,确立常态化联络对接机制。双方在全区层面努力推动形成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基层协同诉源治理的工作格局达成共识,并对巡回审判场所的设置、巡回审判案件的选取、工作机制的建立等进行安排部署。

巡回审判

公平正义“零距离”

“现在开庭!”7月23日上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金山区开展的首场巡回审判,在金山卫镇东门居民区庄严开启。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房管局、金山卫镇相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本场巡回审判受到基层的热切回应,金山卫镇居民代表、物业公司职工代表、人民调解员等30余人参加旁听。

该案是一起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侵权纠纷。业主小周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时,被突然关闭的小区大门撞倒受伤,因此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物业公司辩称,业主事发时车速过快,其自身存在过错。

庭审中,主审法官周惠在听取双方诉辩意见的基础上,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物业服务提供者,对大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明显过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身安全保持审慎义务,事发时原告车速过快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结合以上,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对原告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本案为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的案件,法庭当庭作出终审判决,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损失3356元。

庭审结束后,周惠现场进行了判后答疑。

“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场观看法院审理案件,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还学到很多法律法规知识。”社区居民李先生由衷赞叹道。

人民调解员张先生表示:“巡回审判在方便群众的同时,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有助于我们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以案增能

问需普法“更走心”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能少交物业费吗?”“业主被高空坠物砸伤,物业有没有责任?”

物业服务管理一直是小区矛盾集中产生、纠纷频繁发生的领域,物业纠纷看似是“小问题”,却是关系着业主切身利益、群众安居乐业的“大民生”。化解涉物业纠纷已成为诉源治理新格局下积极关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

金山区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精准式+定制式+点单式+专属式”普法模式,通过前期调研、梳理案件等方式,选取了十类物业服务管理有关的纠纷类型,结合基层多元法治需求,量身定制普法课程,让案件审理有机融合法理、事理、情理,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教材”。

本次庭审结束后,周惠以《物业服务合同常见法律问题及案例解析》为题,针对物业服务质量、物业费缴纳等众多群众关心的话题以案说法,为物业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辖区内物业服务有效运作提供行为指引,推动实现“懂法”和“用法”的实际效果,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区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群众身边的现场庭审、主题讲座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和示范价值,庭审的内容属于基层治理高频问题、高发案件,参加旁听的是辖区内广大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队伍、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等,达到了以案说法、现场解惑、法理情融合的预期效果,凸显社会治理功能和法治宣传实效,是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工作的良好开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开展“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是为基层提效增能、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

下一步,金山区人民法院、区委社会工作部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推进“抓前端、治未病”,努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

(来源:i金山)

(责编:沐一帆、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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