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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速路超速、未交替通行 上海曝光8起交通违法案例

2024年05月14日19:01 | 来源: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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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监管】城市快速路超速、未交替通行……这8起交通违法案例被曝光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8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涉及“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等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典型案例

沪ABD***

▲2024年4月15日6时35分,号牌为沪ABD***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华夏高架南侧近凌空路匝道至迎宾高速匝道,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沪ADN1***

▲2024年4月25日13时,号牌为沪ADN1***的小型轿车在龙东高架南侧近外环高速匝道至凌空北路匝道,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沪DPD***

▲2024年4月22日15时,号牌为沪DPD***的小型轿车在内环高架内圈芳甸路匝道至龙阳立交桥,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沪F99***

▲2024年4月19日10时20分,号牌为沪F99***的小型越野客车在内环高架内圈芳甸路匝道至龙阳立交桥,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沪ACC4***

▲2024年3月17日13时8分,号牌为沪ACC4***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内环高架路延安西路立交南向西匝道,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沪ACD3***

▲2024年3月21日14时3分,号牌为沪ACD3***的小型轿车在内环高架路内侧沪太路入口匝道,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沪EFY***

▲2024年3月20日11时8分,号牌为沪EFY***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北翟高架路南侧,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沪EUY***

▲2024年3月19日7时4分,号牌为沪EUY***的小型越野客车在北翟高架路南侧七莘路入口匝道,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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