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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元业态“松绑”,《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2024年05月11日10:19 | 来源:人民网-上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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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上海5月11日电 (记者龚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5月10日正式施行。《办法》共63条,5个附件,对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和报告等管理工作,以及许可程序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优化调整经营项目

位于吴江路的来伊份labmini店,现有经营项目为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酒类商品(零售),简单加热,热加工糕点,茶、咖啡、饮料,除销售外,能从事的制售类经营行为仅限简单加热,热加工糕点,茶、咖啡、饮料三类。5月10日《办法》实施后,该店将申请变更经营项目,经审核后该店的经营项目为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

优化调整经营项目后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人民网记者 龚莎摄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西路市场监管所三级主办黄琰琼表示,变更后,该店可以开展蒸、煮、烘焙等烹饪工艺制作的即食食品,也可以现场制作各类饮料,包括茶、咖啡、果蔬汁、冰淇淋等,其能从事的经营行为得到极大的拓展和释放,可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的变化,灵活地调整经营的食品品类。

《办法》结合上海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据了解,《办法》全部取消二级目录许可项目,支持多种业态混合经营,进一步释放食品经营项目。

《办法》明确在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主体业态中不再以大型超市、小型超市、大型饭店、饮品店等实施许可,而是按照风险管控的原则,对批发、自动设备、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学校、托幼机构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防控难度较大的行为,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办法》将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并明确食品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复选经营项目,即食品经营者只要符合相应经营项目的审查要求,即可申请全部的经营项目,支持食品经营者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多种业态混合经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玮娟表示,《办法》极大地简化食品经营者申请时的专业门槛,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助力食品产业发展

王玮娟介绍,《办法》还回应民生关切,对专间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对冷加工糕点制售、冷荤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三类经营项目实施专间要求,对拍黄瓜、泡茶、解冻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行为,明确设置“简单制售”经营项目,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仅设置专区。

持续助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在评估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举措试行成效的基础上,制度固化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举措,明确通过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评审的门店免于现场核查。三是鼓励新业态、新模式迭代创新。面对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办法》统筹发展与安全,并支持新模式迭代发展。

大力简化许可程序

《办法》将企业的合理诉求作为优化提升许可效率的切入点。简化许可申请材料,在许可申请时,申请人只需提交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可以结合经营实际,完善规章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办法》首次明确对“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小型餐饮店等免于现场核查。《办法》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类商品、仅简单制售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食品经营行为,免于现场核查,同时,鼓励“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实施,《办法》明确150㎡以下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免于现场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效。

位于张杨路上的饮品店“霓裳茶舞”(上海紫霞仙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变更申请,拟增加经营项目。经材料审核,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发现该饮品店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六)项免于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形,即当天可颁发变更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法》还支持各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申请人提供的图片、视频,或直接与申请人实时视频连线的方式,对申请人的设施设备、布局流程、操作流程等进行远程核查,打破传统现场核查时空限制,实施不见面审批。

上海市监管部门表示,作为行政审批“高频”事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办法》修订实施为契机,着力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信息化建设,从简化线上申请材料、强调线上申请材料法律效力、完善电子档案归档要求等实现“一网通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全流程办理,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水平和行风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编:龚莎、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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