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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在线访谈:首届“进博会” 便捷通关有哪些?

嘉宾:上海海关副关长、进口博览会上海海关现场指挥中心总指挥黄迂明,上海海关副关长、进口博览会上海海关现场指挥中心副总指挥 施健    主持人:海关总署办公厅 周群    时间:2018年10月31日 15:00自动刷新:40秒60秒手动 

·  周群    (2018-10-31  07:16)

中国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11月5日在上海召开。海关总署为推动进博会13项便利措施顺利落地,先后制定了《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工作指引》、展览品结转为保税货物操作规范、保税仓储货物结转为展览品操作规范以及强制性认证产品入境验证实施细则等13个工作指引类文件,明确了展品进境各项操作具体规则办法,形成了高低搭配、上下结合、互相支撑的体系,为进口博览会提供全方位的通关保障。




·  周群    (2018-10-31  15:00)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周群。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11月5日在上海举办。今天距进口博览会召开还有5天,进口博览会真正进入了倒计时,越来越多的进境展品陆续到港,为做好进口博览会的服务保障工作,促进参展商品贸易便利化,海关专门出台了“进口博览会通关须知”和“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那么海关的服务保障举措落地情况怎么样呢?究竟有哪些便利措施呢?参展商要注意些什么呢?
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上海海关副关长施健、上海海关副关长黄迂明做客海关总署在线访谈,介绍一下相关情况,并为网友解疑释惑,与各位网友互动交流,欢迎各位的到来!
本次在线访谈,还通过人民网同步直播,欢迎各位网友观看。




·  施健    (2018-10-31  15:01)

各位网友大家好!




·  黄迂明    (2018-10-31  15:01)

大家好!




·  周群    (2018-10-31  15:01)

刚才我们进入直播间的时候,就注意到我们这间监控室前面这块大屏幕上实时显示着相关数据,各位网友也可以通过画面观看到大屏幕显示情况。这个系统也是专门为进口博览会设计的吗?有什么功能作用呢?




·  黄迂明    (2018-10-31  15:02)

您看到的大屏幕就是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进口博览会专窗)。为了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货物通关效能,上海海关开发了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进口博览会专窗),使海关监管数据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会展中心数据及其他贸易数据全面对接,为参展商提供全流程申报服务。通过这个平台,上海海关实现了展品审批无纸化、申报自动化、通关便利化和监控全程化。




·  黄迂明    (2018-10-31  15:05)

大数据平台导入了博览会展商展品备案信息,对应生成电子版进境物资证明函,将相关展品清单导入单一窗口展品系统,实现线上预录、线上备案、线上审批,大幅缩短了展品通关时间。货物在运输途中,大数据平台就已经将物资舱单和物资证明函数据实时发送给了港区,便于企业提前安排提箱计划,实现“靠泊即提”,大大节约了物流和时间成本。




·  周群    (2018-10-31  15:06)

为了支持保障本次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上海海关一定是加足马力,做足了方方面面的准备工作。那目前海关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  黄迂明    (2018-10-31  15:07)

对海关而言,首届进口博览会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首届进口博览会的监管服务工作,正是对新海关新职能的一次集中检阅。 为推动海关总署对于进口博览会13项便利措施顺利落地,上海海关先后制定了《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工作指引》、展览品结转为保税货物操作规范、保税仓储货物结转为展览品操作规范以及强制性认证产品入境验证实施细则等13个工作指引类文件,明确了展品进境各项操作具体规则办法,形成了高低搭配、上下结合、互相支撑的体系,为进口博览会提供全方位的通关保障。




·  黄迂明    (2018-10-31  15:08)

截至目前,上海海关先后制定了监管服务保障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安保、应急、教育培训等26个工作方案,具体细化为106项工作任务,在全上海市各进出境空港、车站、码头开辟进口博览会贵宾礼遇通道38条,在各海关业务现场设置进口博览会物资专窗92个,组建进口博览会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30余个,抽调海关关员近100名,为企业现场办理展品通关、临时查检、展中巡查、视频监控、政策咨询、联系配合、后续处置等各方面的海关业务。同时,上海海关首届进口博览会现场指挥中心也已于10月15日正式进驻国家会展中心开展工作。




·  周群    (2018-10-31  15:09 )

哦!据我了解,海关特意为本次进口博览会出台了13条便利措施。那网友一定着急了解究竟海关推出了什么样的便利化举措、又有什么样的创新举措呢?




·  黄迂明    (2018-10-31  15:11 )

《便利措施》一共13条,有创新性措施、便利化措施、长效化措施三类。
其中创新性措施有5条:延长ATA单证册项下展览品暂时进境期限;展品结转准予核销结案;就近就地审批;积极扩大进口展品种类;开展保税展示交易。
便利化措施有7条,包括:“一次备案,一站式办理”申报、查验、放行等手续;对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实施总担保,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派员入驻会展中心,提供零距离通关服务;为进口博览会入境贵宾提供礼遇通道、设置统一标识,提供便利通关服务;简化特殊物品进境审批手续;免予验核食品标签;简化伴侣动物检疫手续。
此外,还有一项支持保税常年展示交易的就是常效化措施。




·  周群    (2018-10-31  15:16 )

我们都知道,“单一窗口”作为统一门户网站,在进出口业务中集成了多项功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平台角色。我注意到,这次为进口博览会创新推出的便利措施中,有一条是对“单一窗口”进行了优化升级。您能否介绍一下,具体优化了哪些功能呢?




·  黄迂明    (2018-10-31  15:18 )

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是海关为企业便利通关开发应用的企业端备案、申报通道。一直以来,企业从中真正体会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的各种便利。 目前,“单一窗口”集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许可证件申领、企业资质办理和税费支付等9大功能于一身,加贸保税、跨境电商等新功能建设完成并上线试点,基本满足海运、空运、公路等各种口岸类型和特殊监管区、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业务办理。




·  黄迂明    (2018-10-31  15:19 )

这次,为了更好地服务本届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今年上半年,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了“中国进口博览会专区”,主办方及主场运输服务商可采取“一次备案、分批提交清单”的方式办理海关手续,确保进口博览会物资抵达口岸后快速通关。同时,在展会备案、展品通关、展中监管、展品核销的全流程监管中实现了通关效率更高、服务更优化。
值得一提的是,依托“单一窗口”建立起的博览会动态检测平台,能提供多维度分析与全景式展示,实现展览品动态的实时监控,基于6天的进口博览会,最大限度地实现辐射溢出效应,海关为博览会“6+365”服务与通关便利提供平台支持。




·  周群    (2018-10-31  15:20 )

早在今年6月,海关总署就发布了《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和《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这直接影响展品内容,世界各地的展商对两个准入“清单”普遍比较关注,请介绍一下“禁限”目录清单好吗?




·  施健    (2018-10-31  15:24 )

好的。“禁限”目录清单可以说是为展品进口预先把了一道关。“两个清单”是依据我国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多(双)边议定书、结合国外疫病疫情通报信息等情况制定的。
“两个清单”主要起到两个作用:对外,提前告知参展商可进口参展的商品大类及基本要求,从招展源头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对内,进一步细化分类审单等事项,通过电子监管平台设定详细的分类审单规则,实现对不同风险等级展品的差异化监管、精准监管。




·  周群    (2018-10-31  15:25 )

那针对本次进口博览会,在海关监管服务方面与以往的展会会有什么不同吗?




·  施健    (2018-10-31  15:26 )

嗯,您问到了关键所在。鉴于本届进口博览会的特点,如果按照传统模式进行通关保障,无法满足此次博览会的需求。为切实保障进口博览会展品进出的安全与高效,海关最终提出了两个清单。为努力减少准入限制,本着能取消的尽量取消,能放宽的尽量放宽的原则,分别针对“展”与“销”两种情况,明确了参加展销的条件和商品名录。展和销的商品分别对应不同的监管条件。这就意味着有些产品可以参展,但如果想在国内进一步销售,那就要满足不同的海关监管条件。




·  周群    (2018-10-31  15:27 )

ATA单证册被称为“货物通关护照”,在进口博览会上,绝大多数展品都要办理。您刚才讲到,这次海关总署的文件要求延长ATA单证册项下展览品暂时进境期限,这一变化对于展商来说,释放了什么样的政策红利呢?




·  黄迂明    (2018-10-31  15:27 )

正如你所说,ATA单证册是本“货物通关护照”,以往ATA单证册上的海关签注期限是6个月,这意味着6个月期满后,如果参展商还想把展览品留在境内寻找买家,就必须到海关办理“护照”延期手续。我们将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的首次进境期限,由目前的6个月延长至1年,实际上给展商提供了更为宽松的展出和推广期限,真正让展商利用好进口博览会这个机会,在中国进一步推广产品。




·  周群    (2018-10-31  15:28 )

我们注意到海关总署发布的支持服务举措中有一条内容是说在进口博览会结束后,参展展览品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准予核销结案。这可以说是海关对现有展览品监管的一项重大突破,请问海关制订该项政策出于何种考虑,参展企业能从中得到哪些便利?




·  黄迂明    (2018-10-31  15:30 )

按照海关现行规定,进境展品在展览结束后原则上应复运出境,而转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不属于复运出境,也就是说展览品无法长期停留在境内开展保税展示交易等业务。
在前期的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很多进口博览会参展商有将展品继续留在境内进行保税展示的迫切需求,针对这些需求,海关专门进行了研究,为扩大进口博览会放大溢出效应量身定制了这条支持举措。参展企业可在进口博览会后将展品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商品性质就从展览品转化为了保税货物,可以按照对保税货物的有关规定开展保税展示等相关业务,减少了货物多次进出境的物流运输成本。




·  周群    (2018-10-31  15:33 )

创新性措施中还有一条是开展保税展示交易,这是否意味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也允许参展呢?




·  黄迂明    (2018-10-31  15:33 )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就是允许企业将此类保税货物在提交担保后运到展会现场,进行展示交易,展示完毕后再返回特殊区域内或保税监管场所内。
此次进口博览会中的展品除直接进口的展览品以外,可能还有部分是已提前进口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
另外,为发挥进口博览会的辐射效应和溢出效应,此次进口博览会提出了“6+365”的全天候博览会模式,除6天展期外,还将设立常年展示馆,打造永不落幕的博览会。通过保税展示交易模式,企业可在提交担保后将保税货物从特殊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至进口博览会的常年展示馆进行展示和销售。




·  周群    (2018-10-31  15:35 )

听起来,这13项便利措施中有不少是量身定做的,在这次进口博览会上首次尝试实施。看来,海关为了支持进口博览会顺利召开做好了充份的准备呀!
现在,已经有网友发来了留言,我们先来看一个网友的留言。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3:15 )

是否禁止清单内的产品均不能入境参展?


·  施健    (2018-10-31  13:16 )

您的问题涉及禁止类清单。禁止清单内的商品包括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入境的,危及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四大类商品。所以,禁止类清单内的商品均不能入境参展。
禁止类清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规定的禁止进境物;日本核辐射相关的十都县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纳入禁止进口目录的旧机电产品、旧服装;以及危险化学品这四大类商品。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3:17 )

我是一个参展商,我想请问一下,在前期备案环节,我需要提供一些什么材料呢?


·  黄迂明    (2018-10-31  13:17 )

根据通关须知,您需要准备和向海关递交以下材料:
1.举办国际展览会主办单位备案申请表;
2.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展会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材料(正本及复印件);
3.展览会主办单位和主办单位指定的报关运输单位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
4.有台湾展商参展的,应提交《台商参加上海市展览备案表》;
6.相关ATA单证册复印件;
7.展会主办方向海关提供的有效担保;
8.展会展位图及展位编号;
具体要求,您也可以直接向上海海关驻进口博览会监管点咨询。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3:18 )

我们是一家服饰品企业,这次带了大量进口商品参展,如果这些商品在博览会上销售或成交了,需要办理哪些海关手续呢?


·  施健    (2018-10-31  13:18 )

对于在博览会期间销售的展览品,应符合海关总署2018年55号公告《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和《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的相关要求。 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主办方及相关企业应当在销售前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在展览品销售前或博览会结束后,办理进口手续。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3:19 )

我们是一家食品参展企业,想准备一些展品在进口博览会上供大家试用、品尝,不知道是不是合乎规定?如果可以的话,是否需要加贴中文标签?


·  黄迂明    (2018-10-31  13:19 )

当然可以。你们需要提前将预计消耗的展览用品,以书面形式报告海关,并明确展览用品拟使用方式和数量,这里注意数量应在合理范围内,与活动规模相匹配。 对于准备在博览会上试用、品尝、散发的展览用品,相关参展商应当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证明以及主办方出具的情况说明,经海关同意后,方可实施。海关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消耗展品的数量和总值进行核定,在合理范围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于博览会期间品尝、散发的预包装食品,在境外参展商作出统一标识的情况下,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对免于加贴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应在展览品旁以中文注明品名、保质期、禁忌、食用(使用)方法等事项。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3:20 )

我们公司本次带来的展品是从福建进境的,办理通关手续可以在上海海关申报吗?


·  黄迂明    (2018-10-31  13:20 )

当然可以!你说的这个情形我们已经考虑到,为了方便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办理通关手续,海关采用通关一体化模式。由国家会展中心或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在上海海关办理申报手续,进境地口岸海关实施验放即可,最大限度便利企业通关。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3:20 )

我是一家参展公司,有部分参展和展销的家用电器产品涉及我国CCC强制性认证及能效标识,是否可以豁免?


·  施健    (2018-10-31  13:21 )

对于涉及CCC强制性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如仅用于展示、展会布置或展会现场消耗的,可豁免相关认证及标识管理。如是用于销售的产品,海关部门将对其实施入境验证和商品检验,确认相关产品是否符合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未发现不合格的,即可销售。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3:21 )

我是一家玩具产品参展公司,并准备在常年展示的过程中同步对中国消费者销售我们的新品。我们知道销售产品前应先通过海关对拟销售货物的检验,但是我们的品类比较多,担心常规的法定检验工作会影响新品同步销售,怎么办?


·  施健    (2018-10-31  13:21 )

您放心!对于进口博览会展示并销售的服装、玩具、日用品等日常消费品,海关已经出台了“预先检验+符合性声明+快速验放”的便利化监管模式。展商可以凭进口博览局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推荐函,向海关申请预先检验。经海关评估后,具备预先检验条件的相关进口博览会进口消费品,可以在进口口岸凭相应的检验报告和符合性声明材料实现口岸快速验放,不会影响新品同步展示销售。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3:24 )

我们是一家生物制剂企业,请问海关对于这类展品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  施健    (2018-10-31  13:24 )

生物制剂属于特殊物品四大类—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和血液及其制品中的生物制品一类,特殊物品出入境都需要提前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详细的规定和办理手续可在“海关总署官网或上海海关官网-在线服务”中查询。对入境参展用的生物制品,海关总署给予便利措施,由上海海关通过特殊物品审批系统核对产品信息完成审批程序,实现“不见面、键对键”。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3:25 )

我们企业有一些外方代表可能需要带些常用药品入境,需要提前办理什么手续?


·  施健    (2018-10-31  13:25 )

进口博览会参会代表携带个人自用且用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特殊物品(生物制品或者血液制品)入境时,要向海关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一个疗程为限。超过限定量,需办理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手续,上面已介绍过。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3:25 )

我想问个私人问题。进口博览会期间,我们公司有个外方代表想要带着他养的宠物狗一起进境,可以吗?


·  施健    (2018-10-31  13:25 )

可以的。进口博览会期间,参会代表每人可携带1只伴侣动物(犬或猫)进境。 要注意的是,来自非狂犬病发生国家或地区的,海关凭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和电子芯片,经口岸现场检疫合格后免于隔离检疫,直接放行;没有疫苗接种证书的,经携带人申请,可以在接种狂犬疫苗后海关予以放行。来自狂犬病发生国家或地区的,海关凭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电子芯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狂犬病抗体滴度须大于0.5IU/ml),经现场检疫合格后免于隔离,直接放行。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4:19 )

您好,我是一家主营进口食品的企业,想咨询一下进博会展览用加工食品的通关要求,由于我们的合作伙伴此次展出的小包装食品等产品均未加贴中文标签,请问是否会影响展品的通关?


·  施健    (2018-10-31  15:09 )

为保障进博会顺利举办,海关总署对参展食品给予了一定政策支持。根据相关规定,进口展览用的食品、化妆品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对于博览会期间品尝、散发的预包装食品,展商在作出统一标识的情况下,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应在展览品旁以中文注明参展食品的品名、保质期、禁忌、食用(使用)方法等。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4:58 )

你好,这是的参展品是否可以直接在现场销售,销售时进口关税 增值税,如何缴纳,是销售方缴纳?还是购买方缴纳?


·  黄迂明    (2018-10-31  15:15 )

展品留购由进口商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按照留购商品相应的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等进口环节税缴税。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5:14 )

您好,我们是主运欣越,请问关于生鲜类及食品货物在清关中是否有便利操作流程?


·  施健    (2018-10-31  15:24 )

对生鲜类展品(食用水生动物、冰鲜肉类和水产品),展商在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及国外官方检疫证书后,进境口岸海关实施专窗申报,并实施24小时专人查验,可确保货物到港后快速放行。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5:21)

您好,海关在国家重大战略中总走在前面做好服务,请问在四叶草怎么可以找到你们,现场驻场服务又有哪些?


·  黄迂明    (2018-10-31  15:26 )

海关在国家会展中心(四叶草)四片叶子内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均有关员入驻,提供政策咨询和答疑。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5:36)

你好,目前:①付税——单一窗口;②打印税单——海关互联网 海关;③打印报关单——电子口岸,进口流程中的不同阶段,在不用的页面和系统,是否可以融合一起,一次登录就可以处理这三件事,更加提高效率


·  黄迂明    (2018-10-31  15:44 )

国家单一窗口上可以完成申报和付税业务,并且可以打印税单和报关单。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5:38)

这次有哪些食品进口吗,我关心吃的:)谢谢


·  施健    (2018-10-31  15:51 )

食品及农产品展区有大量各国特色食品展出,展览面积达6万平方米,分乳制品、蔬果农产品、肉制品和水产品、休闲食品甜食调味品、酒类和饮料等五大专业展区。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5:41)

请问对于11.2-3到的晚到货物,是否有有利的清关措施,来确保展商的货物能够及时赶上展会吗?


·  黄迂明    (2018-10-31  15:49 )

参加进口博览会的参展企业要向国家会展中心提出申请和证明材料,海关给予办理通关和便捷手续。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5:49)

进口博览会期间,对危险品的进口和运输有什么限制么?


·  施健    (2018-10-31  16:11 )

根据规定,列入海关总署《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的,不能入境参展。危险化学品被列入了禁止清单,所以不能入境参展。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5:53)

本人吃货,想去进博会现场。现场派发的小食品是否卫生安全?海关有事先检验吗?


·  施健    (2018-10-31  16:24 )

对于准备在博览会上试用、品尝、散发的小食品,参展商应当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证明以及主办方出具的情况说明,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参展商还需作出统一标识,在展览品旁以中文注明品名、保质期、禁忌、食用(使用)方法等事项。海关对进口食品类展品实施进境检疫并由系统布控抽取样品实施风险监测。




·  网友提问    (2018-10-31  15:56)

就像刚才回复的:对于涉及CCC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如是用于销售的产品,海关部门将对其实施入境验证和商品检验,确认相关产品是否符合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未发现不合格的,即可销售。 还要复运出境吗?


·  施健    (2018-10-31  16:17 )

海关入境验证和检验后,符合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销售。




·  黄迂明    (2018-10-31  16:35 )

谢谢网友们的热情提问,感谢对上海海关工作的支持。




·  施健    (2018-10-31  16:35 )

谢谢大家的参与,感谢各位网友!




·  周群    (2018-10-31  16:36 )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结束了。谢谢,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