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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齡”電梯佔四分之一 一批違法違規行為被曝光

2026年08月28日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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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齡”電梯佔四分之一

一批帶病上崗電梯和幽靈維保被曝光

截至2025年底,上海在用電梯多達36.9萬台,數量較2024年增長了5.63%,繼續位列全球城市之首。與此同時,電梯高強度運行、老舊化等帶來的安全隱患不容小覷,上海投入使用滿15年的電梯有92361台,佔總量的四分之一﹔投入使用滿20年的住宅老舊電梯有23841台,佔住宅電梯總量的13.83%。

電梯安全問題的源頭在於“人禍”。一些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自以為“沒有大礙”的行為往往釀成大禍。市市場監管局昨天曝光一批專項治理行動中查處的電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電梯在投入使用后,每年需開展定期檢驗或自行檢測,檢驗合格或檢測符合要求方可繼續使用。如果電梯使用單位知道檢驗結果不合格,或者檢測結論不符合要求,應當立即停用電梯,並組織電梯維保單位進行整改。完成整改后,再約請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或電梯自行檢測單位復檢,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但上海雙浦橡膠防腐襯裡有限公司收到電梯檢驗意見通知書后,明知涉案電梯檢驗不合格,仍繼續使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青浦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使用涉案電梯,並罰款4.5萬元。

電梯在安裝、改造、修理前,應取得電梯制造單位的授權委托,向電梯安裝地所轄區市場監管局辦理施工告知。電梯在安裝、改造、重大修理並經自檢合格后,應及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報監督檢驗。電梯使用單位在電梯投入使用前,應確認電梯的檢驗情況。對電梯轎廂進行裝修的,應向施工單位確認轎廂增加質量等情況。然而,上海菱瑪電梯安裝服務有限公司通過增加“對重塊”的方式調整涉案電梯平衡系數,轎廂累計增加質量超過額定載重量的5%,該行為屬於電梯重大修理施工,卻未在施工前將情況告知金山區市場監管局,且在涉案電梯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情況下交付使用。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金山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並罰款5萬元。

有效的維保是保持電梯健康運行的關鍵,但總有一些電梯維保單位法律責任意識淡薄。今年3月,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對上海阿爾法電梯有限公司分別位於長寧區、徐匯區的電梯維護保養現場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的電梯維保人員未到現場開展維保,與電梯維保記錄不符。此外,當事人在未告知電梯使用單位的情況下,擅自將電梯維保業務分包給上海阿爾法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電梯維保單位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証電梯的安全性能。根據《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未取得電梯使用單位授權同意,電梯維保單位不得轉包、分包電梯維保業務。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被作出警告並罰款共計9萬元的行政處罰。

《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明確,新安裝的電梯要配備符合標准的遠程監測裝置。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將新安裝電梯的遠程監測裝置接入智慧電梯平台,並保持實時在線。今年2月,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對某住宅小區開展特種設備監督檢查,發現小區內一台在用電梯於2025年11月投入使用並加裝遠程監測裝置,但遠程監測裝置未接入智慧電梯平台並保持在線。上海旭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違反了《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被作出行政處罰(警告)。

《上海市智慧電梯信息管理辦法》要求,電梯生產、使用、維保單位以及檢驗、檢測機構等各相關主體應按照要求,向智慧電梯平台上傳相關信息,並保証數據真實、完整。上海通過智慧電梯碼主動公開與公眾直接相關的智慧電梯信息。今年3月,楊浦區市場監管局接到上海市電梯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對上海賽勒瓦電梯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被困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脫困,當事人的電梯維保人員確認被困人員脫困后,未按規定及時向智慧電梯平台上傳應急救援完成信息,導致平台記錄的困人救援時長失真。當事人違反《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被作出行政處罰(警告)。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陳璽撼)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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