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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前老板成被告 朋友圈“分組”“限時”也侵權

2026年08月06日1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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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前老板“老登”成被告 朋友圈“分組”“限時”也侵權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朋友圈吐槽前老板引發的名譽權糾紛案件。經承辦法官和特邀調解員的努力協調,案件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

“00后”小劉從公司離職后,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動態,稱前老板蔡先生“四十歲的老登”“一股老人味”,還稱蔡先生“企圖乘機佔她便宜”“鍥而不舍展示魅力”“故意拖著工資搞心態”“逼迫離職”等,並在文末寫道“祝你有個安詳的晚年吧”。

蔡先生認為,小劉在朋友圈的發文使用帶有年齡歧視、人格貶損的侮辱詞匯,虛構職場騷擾、惡意欠薪等不實信息,嚴重降低自身社會評價,已構成名譽權侵權。他起訴至浦東法院,要求小劉刪除相關內容、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律師費共計5000余元。

小劉辯稱,自己並無刻意詆毀對方的主觀惡意,且朋友圈已設置“僅前同事可見”“三天可見”,傳播范圍有限,不構成侵權。

本案承辦法官結合在案証據初步認為,小劉在朋友圈公開稱蔡先生為“四十歲老登”,搭配“老人味”等表述,帶有年齡貶損的意味,超出合理表達的范疇。關於蔡先生“企圖佔便宜”“故意拖欠工資”“逼迫離職”等負面陳述,小劉均未能提交証據予以佐証。小劉雖限定朋友圈可見人群、設置三天可見,但涉案言論仍在原同事這一特定社交圈層傳播,極易導致蔡先生社會評價降低,存在侵害其名譽權的可能。

承辦法官聯合特邀調解員釋法明理、溝通協調,小劉意識到自己發表的內容確有不當。考慮到小劉暫無收入、經濟承壓,同時蔡先生核心訴求為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法官、調解員與雙方進行了充分溝通。經調解,雙方最終握手言和,小劉在朋友圈發布道歉聲明。目前,小劉已履行完畢。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王閑樂 通訊員 陳衛鋒)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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