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內河船舶污染物免費接收體系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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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上海市交通委介紹,為進一步提升船舶污染防治能力,本市對航行、停泊、作業於黃浦江及其他內河通航水域的內河船舶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實行免費接收,包括固定接收點和流動接收船兩種方式。
本市船舶污染物免費接收設施分布圖

服務對象
在黃浦江及本市其他內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內河船舶。
接收內容
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
服務方式
固定接收
本市已設置16個船舶污染物公共固定接收點。其中,內河通航水域設置11個公共固定接收點,分別位於嘉定區、青浦區、金山區、鬆江區、閔行區、浦東新區、寶山區、崇明區、奉賢區等9個區的內河骨干航道﹔黃浦江海港水域設置5個公共固定接收點(詳見下表)。
公共固定接收點均實行24小時服務,內河船舶可直接前往送交污染物。


固定接收點
流動接收
本市已開行21條船舶污染物流動接收線路(詳見下表),通過流動接收船對污染物進行巡回式接收。流動接收的服務時間為每天7時至17時。


流動接收船
內河船舶可根據自身需要向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務調度中心(服務電話:021-68391373)咨詢相關固定接收點位及接收船實時信息。
監督管理


●內河船舶在本市內河通航水域送交污染物時應當通過交通運輸部“長江干線船舶水污染物聯合監管與服務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船E行”),掃碼填報相關信息並獲取接收單証﹔在海港水域送交污染物時應當通過“海事通APP”填報相關信息並獲取接收單証。生成的電子接收証明是船舶污染物的有效接收單証,可供相關管理和執法機構核查。
●內河船舶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應當每五天或者每航次至少送交1次(有合理理由的除外),內河船舶送交生活垃圾應當分類送交(詳見下表)。船舶應當在法定文書中如實記錄污染物接收情況,並將污染物接收單証(含“船E行”“海事通APP”等信息系統的接收証明)留存備查。對違法違規排放污染物的行為,有關主管部門將依法查處。

●內河船舶應當向靠港的港口經營人主動出示接收單証﹔無法出示接收單証的,應當向港口經營人作出說明。港口經營人應當查看接收單証,並對船舶出示接收單証或者作出說明的情況予以記錄。內河船舶拒不出示接收單証或者作出說明的,港口經營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報告有關主管部門,並可以暫停裝卸作業。
●船舶送交污染物如有相關投訴建議,可以撥打船舶污染物免費接收服務監督電話021-63236091。
(來源:上海發布 資料: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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