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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閉店人新套路:消極經營拖垮門店,判了!

2026年06月10日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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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閉店人新套路:消極經營拖垮門店

犯罪嫌疑人因合同詐騙罪被判刑

原本正常經營的門店,在管理人員的一通操作下,最終宣布閉店。近日,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經營不佳的表象背后,其實是一伙“職業閉店人”在“溫水煮青蛙”。

故意將門店拖垮

2025年6月,湯先生向警方報案,他在3個月前受某教培機構銷售人員鼓動,花費15880元為孩子辦理了美術課程續費。隨后,門店授課老師持續減少,銷售人員變為韓某,前台工作人員變為顧某。面對湯先生的質疑,兩人解釋稱是正常人事變動。但沒過多久,該機構卻突然閉店。閉店前,仍有學員被誘導大額續費,且退費無門。2025年9月,門店實際經營者顧某、韓某被抓獲歸案。

案件被移送至浦東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檢察官審查証據時發現,該案不同於常見的“收款即跑”暴力閉店模式,而是通過消極經營行為,看似正常地將門店拖垮。

經營期間,顧某、韓某不計成本地低價售課、贈課促銷,瘋狂收學費,對待未續費學員則態度惡劣、惡語相向,變相逼迫學員流失。同時,二人以拖欠工資、斷繳社保等方式逼迫教職人員主動辭職,並惡意拖欠物業租金、物業費,人為制造資金鏈斷裂、師資流失、經營癱瘓的假象。

欺騙原實控人

事實上,顧某、韓某不僅瞄准經營不善的教培機構,還通過“兩頭騙”,故意拖垮原本正常經營的公司。

謝先生此前經營一家主營少兒美術培訓的門店,后因個人原因無法繼續經營,遂有意轉讓給顧某、韓某。在簽合同時,顧某、韓某又推出了林某,稱后續運營由林某出資,且林某是“網紅”,能為門店引流。最終,謝先生與林某簽署了公司及股份轉讓協議,由林某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當時,門店的師資、客流都很穩定,經營狀況良好。謝先生還向林某另外支付了20萬元,用於妥善安置現有學員及員工。

然而,顧某等人並未如謝先生期望那般好好經營門店,而是刻意隱瞞股權、實際控制人變更的關鍵信息,對外維持正常經營假象,依托機構原有的口碑和客源,瘋狂收割新老學員的預繳學費后轉入個人賬戶。

經查,像這樣的受害門店共有3家,顧某、韓某共騙得原實控人轉讓補償款、學員學費共計140余萬元。

職業背債人“背鍋”

在完成資金收割、人為制造經營癱瘓的假象后,二人便以安置轉課為噱頭,企圖掩蓋自身違約及詐騙事實,逃避法律追責。林某也並非網紅,而是他們找來的、毫無還債能力的職業背債人。

一份聊天記錄顯示,2025年4月,顧某聯系了從事轉課業務的徐某,透露其准備接手一家教培機構,后續關停需要徐某幫忙安置轉課。直到兩個月后,顧某才真正接手該機構,卻早早謀劃閉店事宜,可見其目的根本不在於正常經營。

浦東檢察院介紹,顧某等人並未出資落實學員安置方案,既未向第三方轉課機構足額支付約定轉課安置費用,也未完整移交學員信息。相關轉課資源僅能提供零散免費的試聽課程,無法匹配原有課程價值,難以彌補消費者損失。

經浦東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顧某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20萬元﹔判處韓某有期徒刑10年半,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20萬元。林某另案處理。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王閑樂)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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