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試行特殊群體公職監護指引,明確政府部門職責,細化全流程操作規范
無人照料的獨居者,有人“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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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今年2月,獨居的鄧女士突發腦梗昏迷在出租屋,其遭遇牽動了無數網友的心。最終鄧女士因搶救無效不幸離世,類似境遇引發一系列思考:當獨居者無人照料時,政府部門該怎麼做?司法機關又能如何“托底”?
昨天上午,由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牽頭,聯合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委社工部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徐匯區特殊群體公職監護聯動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正式發布,同步召開專題部署會,推動相關工作落地。
徐匯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孫雪梅在會上介紹,公職監護是國家面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等特殊群體提供兜底保護的重要制度安排,對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群眾基本民生、完善基層社會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2025年8月,徐匯區人民法院曾與徐匯區委社工部、區公証處、康健街道共同印發《徐匯區特殊群體公職監護聯動工作機制(試行)》。此次出台的《指引》為公職監護的2.0版本,結合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徐匯區多個街鎮居委在實際履職中反映出的痛點難點,作了針對性的優化與完善。
在1.0版本的基礎上,《指引》2.0版本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公職監護的原則性規定進一步細化為全流程操作規范,實現五個突破性進展:一是破解人戶分離、口袋戶等情況的監護主體確定難題,實現監護責任全覆蓋、無死角。二是劃分“緊急生活照料—臨時監護—正式公職監護”三級層次,構建遞進式監護體系。三是創新公証賦權,破解臨時監護“有職責無憑証”困境,確保監護權合法順暢行使。四是配套出台工作流程圖、委托親屬關系核查函、公職監護啟動建議書、司法鑒定申請書、認定民事行為能力申請書等標准化模板,提升基層實操效能。五是在細化履職規范、明確履職保障的同時劃定負面清單,構建全閉環履職體系。
徐匯區華涇鎮服務辦主任王睿分享了特殊群體公職監護典型案例與基層治理經驗。在鄧女士一案中,華涇鎮聯動多部門,3天內完成親屬關系、婚姻狀況等全面核查並形成完整証據鏈,4天開具全市首份臨時監護人公証書,破解了基層臨時履職合法身份難題﹔配合法院速立速審、材料復用免重復調查,7天完成從臨時監護到法定指定監護的無縫銜接,全流程僅用時15天,實現了特殊群體權益全鏈條保障,並上升為基層履職規范。
據了解,《指引》在試行期間,將堅持問題導向,持續廣泛征詢各街鎮、居委會等基層單位的意見建議,及時開展評估優化,確保制度更接地氣、更富實效。(記者 劉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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