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電動車淘汰賽”?拼接舊資訊造出新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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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則“4·15電動車淘汰賽”的傳言在社交平台傳播,稱“4月15日全國開展電動車淘汰賽,嚴查超標車、無牌車、改裝車等”。這是真的嗎?記者核查發現,這是一則拼接的假消息。
經核查,“4·15淘汰賽”的說法,是部分自媒體在2019年電動自行車國家標准GB17761—2018實施節點時提出的。當年4月15日國標落地,各地針對非標、超標車設置過渡期﹔2024年多地過渡期集中到期,加大對無牌、超標車查處力度。部分自媒體由此用“淘汰賽”形容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的下市過程。
目前,國標GB17761—2018於2025年9月1日被新修訂的國標GB17761—2024《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替代。記者查詢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信息發現,新國標GB17761—2024中關於過渡期的設置,主要有兩方面內容:一是生產過渡期,即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業既可以按照舊標准生產,也可以按照新標准生產﹔2025年9月1日后,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准要求。二是銷售過渡期,即允許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舊標准生產的車輛,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均必須符合新標准規定。
官方信息特別強調,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准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借助以舊換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換代。
但要提醒的是,超標、無牌、改裝非機動車,都屬違法行為,也是上海公安交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非機動車亂騎行交通違法專項整治的突出違法行為。公眾在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綜上所述,網上有關“淘汰賽”的傳言系部分自媒體拼接舊資訊而來。部分營銷號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刻意混淆政策概念,將日常交通整治內容斷章取義,編造虛假消息。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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