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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阿姨兩套房,竟都用來囤廢品垃圾!社區難題如何破局?

2026年04月01日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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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那麼多雜物,萬一著火了怎麼辦?”

“她有生活自由我們理解,但希望能保持整潔,不要影響到其他鄰居。”

……

鄰裡相處,和睦為本

可現實中

一些特殊情況帶來的困擾

卻讓整棟樓居民憂心忡忡

甚至讓基層治理陷入兩難

日前,金山區石化街道東礁一村37號樓居民來電反映,一樓一間空置房屋,長期被用來堆放各類垃圾廢品,不僅散發刺鼻異味,嚴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還存在明顯消防安全隱患,讓周邊住戶備受困擾。

記者立即前往現場,看到屋內堆滿雜物,環境臟亂,異味明顯。據居民介紹說,這一情況已持續較長時間。居委會多次上門勸導,但效果卻並不甚理想,只能聯合物業部門定期清理門外遺留垃圾,並對樓棟進行消殺,盡可能降低影響。

東礁一居民區黨總支書記郭金華告訴記者,這間空置房的業主實際居住在石化三村,對於其囤積垃圾且不清理的行為,他們多次勸導,但都沒有結果。居委會只能定期聯合物業對門外遺留的垃圾進行清理,並且對全樓進行消毒。

為了進一步了解該業主情況,記者來到石化三村,發現其居住地也是同樣的情況,鄰居對其行為也滿是抱怨,“就前幾個禮拜,她在樓梯過道堆滿垃圾,我們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來。”

據悉,該房屋業主獨居,屬於登記在冊的特殊人群,因早年家庭變故而導致精神方面出現異常,目前無子女照料,且唯一親屬及監護人又遠在山東。社區干部多次與其姐電話溝通,希望能共同做好照護和就醫引導,但始終收效甚微。

更讓人無奈的是,當事人雖有囤積垃圾行為,但並未出現傷人、自傷等情況。按照《精神衛生法》相關規定,尚不滿足強制送醫的條件。社區想推進治療、改善環境,卻卡在“無法強制、監護人缺位、單靠社區難落地”的現實困境中。

類似情況並非個例。一邊是居民正常生活權益需要保障,一邊是特殊群體的權益也要依法呵護,基層社區在清理、勸導、協調中反復奔走,卻常常面臨“管不到底、治不徹底”的尷尬。

事實上,很多精神障礙患者經過規范治療和科學照護,病情能夠得到有效控制,也能更好地融入社區生活。但目前的現實痛點很突出:一是病情穩定期,家屬往往不願主動送醫﹔二是一旦出現肇事肇禍、危害公共安全,警方才能依法強制介入,可此時危害已經發生。

有專家建議,可建立異常行為預警機制,通過標准化觀察清單及時發現風險苗頭,做到早干預、早疏導。也有法律人士指出,現行《精神衛生法》賦予了監護人送醫診斷的權利,但對監護人不履行責任的情形,缺乏明確約束。為此,有聲音呼吁完善相關法律責任,甚至研究增設“監護失責”相關懲戒條款,督促親屬扛起法定監護義務。

社區治理、特殊群體關愛、公共安全保障,從來不是某一方的單打獨斗。面對這類復雜難題,僅靠居委會和物業遠遠不夠,需要社區、物業、監護人以及民政、衛健、公安等相關政府部門多方真正形成合力。

編者的話:

新聞的意義,不隻在於呈現圓滿結局,更在於看見真實困境、推動問題逐步改善。這條報道的刊發,我們並不追求一次性“完美解決”,而是希望把難題擺上台面,用討論凝聚共識,用關注推動改進,讓看似無解的問題,在持續關注和多方努力中實現螺旋式破解。

(來源:i金山)

(責編:沐一帆、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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