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布“老有所為”行動指南 鼓勵貢獻“銀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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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上海28個部門發布“老有所為”行動指南
支持用人單位返聘退休專技人員 鼓勵退休教師醫生等再發揮作用
近日,市民政局等28個部門聯合印發《上海市關於構建老年人社會參與支持體系推動實現老有所為的實施方案》,從政治引領、志願服務、就業支持、精神文化及保障機制五方面,全方位鼓勵和支持老年人繼續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發揮經驗優勢,貢獻“銀發力量”。
為何支持老年人就業
如今,越來越多老年人走出家門,或參與社區治理、志願服務,或憑借自身所學繼續在崗發揮余熱。
“老年人退而不休參與社會發展,既是豐富自身生活的選擇,也成為彌補勞動力結構性短缺的重要力量。”市民政局相關人士表示。
老年人的就業需求和意願在顯著增長。某頭部招聘平台數據顯示,該平台上活躍的55歲以上求職者數量以兩位數百分比逐年上升。另一項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末,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超3.2億人,超齡勞動者規模達8700萬至1.2億人,主要活躍在餐飲、環衛、保安、建筑等勞動密集型行業。
隨著老齡化社會到來,各國紛紛通過立法促進老年人就業,以減輕社會養老負擔。以日本為例,2004年修訂的《高齡者雇佣安定法》規定,雇主必須在延遲退休、建立返聘制度或廢除退休制度中擇一執行,以保障60—65歲老年人的就業權益。
針對這一趨勢,我國近年來持續出台政策法規,支持和保障老年人就業。去年5月,民政部等19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支持老年人社會參與 推動實現老有所為的指導意見》。此次上海的《實施方案》即對《指導意見》的具體細化。
《實施方案》明確優化就業支持,開發老年人力資源潛能。鼓勵開發老年友好型就業崗位與人力資源服務。發揮各級公共就業服務平台作用,為有工作意願的老年人提供就業信息和服務,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技能提升服務。
《實施方案》還明確,鼓勵各有關部門發動企業、社會組織積極創造適合老年人的多樣化、個性化就業崗位,鼓勵老年用品研發和服務供給企業聘請老年人擔任項目評測員﹔支持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返聘退休專業技術人員,鼓勵退休教師、醫生、科技工作者繼續發揮作用。
是否會爭搶年輕人崗位
老年人進入就業序列,會不會出現與年輕人搶崗位的情況?
“這種現象在學術上被稱為‘就業擠壓’。其實各種形態的就業擠壓是一直存在的。我們絕對不能說年輕人跟老年人一定不會擠壓,但中國這個問題比較復雜,遠沒有外界想象的那麼嚴重。”復旦大學老齡研究院副院長胡湛曾表示,中國勞動力收入的高峰年齡集中在35至39歲,而日本在55歲,歐美國家普遍在45歲甚至50歲以后。這種差異主要源於中國經濟發展迅速,疊加產業結構轉型,導致年輕人和老年人的就業領域出現明顯“錯峰”——年輕人更傾向於互聯網等新興行業,而老年人仍集中在傳統行業。
事實上,代際就業並非此消彼長的“零和博弈”——銀發人才填補的是“經驗斷層”,而年輕人佔據的是“成長賽道”——前者為傳統產業注入韌性,后者為新興領域開拓邊界。一方面,隨著中長期勞動力總量下降,資深勞動者繼續就業反而有助於填補人力缺口﹔另一方面,傳統行業崗位通常依賴經驗積累和階梯式晉升,並非剛走出校門的年輕人所能輕易替代。
“應該認識到,老齡化不是社會負擔,而是健康長壽的人口紅利。”一些專家從三個維度分析——從老年人本身來說,再就業可以發揮余熱,實現老有所為﹔從企業角度來看,雇用有經驗的老年人可降低成本,資深員工的經驗傳承也有助於提升整體勞動效率﹔從社會范疇來講,老齡化進程加快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挑戰的同時,也蘊藏著新的二次“人口紅利”。
如何保障“勞有所依”
老年人再就業,也暗藏著權益保障的現實困境。有的老年人因技能培訓不足,只能受限在低端崗位﹔有的老年人在崗時發生工傷,卻因“超齡”身份無法被認定為勞動關系,導致賠償無門﹔更有老年人遭遇欠薪、求職陷阱,維權時因身份尷尬屢屢碰壁。
如何破解“老有所為”背后的權益困境?《實施方案》明確:支持老年人就業的同時,也要保障好老年人就業合法權益,引導用人單位依法保障老年人獲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基本權益。
《實施方案》提出,對尚未滿足退休條件、選擇繼續參保的老年人,可以個人身份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經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用人單位也可按規定為其繳納﹔同時還將探索將老年就業人員納入工傷保險保障范圍,完善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老年人社會保障機制。
為保障老年人就業“維權有門”,《實施方案》提出,暢通老年人合法權益維權渠道,探索開辟綠色通道,強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查處針對老年人的欠薪、求職陷阱等違法行為。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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