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申音︱呂紅兵委員:加強微短劇監管,切實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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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伙人呂紅兵針對加強微短劇監管提出相關建議。他認為,微短劇粗放的制作模式、魚龍混雜的節目內容,以及空前的傳播影響力,對未成年群體帶來的不利影響不容忽視,應當予以規范。
呂紅兵介紹,網絡微短劇作為一種新興的內容業態,近幾年來連續呈現爆發式增長。微短劇在帶動影視行業增長與就業、開辟對外傳播新路徑等方面產生了積極效果,但其制作和傳播過程中對未成年人帶來的負面影響也在顯現。
如微短劇制作中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事件接連被曝光,以未成年人角色為誘餌進行詐騙的灰色產業鏈開始形成,一些機構打著“童星孵化”“IP打造”“短劇選角”旗號,誘導家長繳納數千至數十萬元不等的各種費用。
與此同時,大量內容低俗、價值觀扭曲的微短劇,內容高度集中於“霸總”“逆襲”“復仇”“穿越”“虐戀”等強刺激類型。青少年正處於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期,有些微短劇的“爽劇邏輯”與平台的“算法推薦”對這一人群將產生不可逆的負面影響,導致其認知模式的暴力化與膚淺化、思維能力退化和注意力渙散。
針對這些問題,呂紅兵提出相應建議:
加強全程監管,統一審查標准。微短劇在題材、情節強度和受眾規模上已與長劇高度重合,但在審查尺度上的明顯差別,導致客觀上形成“同類內容、不同標准”。為此,應綜合執法,統籌監管,嚴格實施《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國產網絡劇片發行許可服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法規政策,推動微短劇這一新興網絡文藝形態繁榮健康發展。
強化平台責任,加大追責力度。壓實平台的開辦主體責任,依法要求其對微短劇傳播負有篩選和把關職責,對劣質和低俗內容傳播負有直接責任。部分平台以“技術中立”“用戶偏好”為由,將內容風險轉嫁給算法系統,實質上削弱了平台應承擔的主體責任,在助推、放大低俗內容的同時,也使監管出現真空地帶。為此應嚴格標准,強化責任,加大追責,解決違規微短劇“發現難、下架慢、追責弱”問題。
確立重點人群,建立保護機制,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將未成年人作為微短劇市場的特殊消費主體,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應形成合力,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章“網絡保護”規定,以及《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等規范,建立防沉迷機制,強化內容分級,加強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完善風險提示制度,健全統一舉報平台和快速處置機制。
統籌:吳焰
編審:姜泓冰、軒召強
校對:唐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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