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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浦區外擺位設置:“擺”出上海煙火氣與秩序

2026年01月19日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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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擺位,“擺”出上海煙火氣與秩序

黃浦區首次將外擺位設置范圍從“建筑紅線內”延伸至“商戶獨用或共用部位(含屋頂)”,首次新增個體商戶報送外擺位的渠道

編者按 在上海中心城區,外擺位不是“擺幾張桌子”那麼簡單。這既要激活商業脈搏、回應市民日常需求,又要守好歷史文脈、筑牢公共秩序底線。故外擺政策的突破與創新,難度不言而喻。即將出台的黃浦外擺新規,以兩大突破性舉措精准回應市場關切。既創新沖破“建筑紅線內”的傳統局限,又首次開辟個體商戶直報通道,打通小微企業對接政策的“最后一公裡”,讓政策紅利更公平、更高效地觸達各類經營主體。

既要“放得開”,又要“管得好”,良好的營商環境必然是“放管服”的有機統一。黃浦外擺新規在釋放商業活力的同時,清晰劃定行為邊界,更引入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通過明確“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為商戶經營、基層治理提供清晰的行為准則與操作依據。

期待更多的市中心外擺位能合情合理地“擺”出來,展示出這座城市的商業溫度和文明特色,讓街頭巷尾的煙火氣與人情味升騰。

工作日中午,位於南京東路商圈背后小馬路上的西式簡餐廳gaga(上海人廣來福士店)正是熱鬧時:花團錦簇的外擺位內,幾桌消費者點了簡餐與飲料,邊吃邊聊。起風了,餐廳服務員貼心地為消費者們點亮外擺位上的取暖燈。

店長童天慈告訴記者,外擺位不僅是營業面積的延伸,更是小店的“流量入口”。“很多客人是被外擺位的氛圍吸引過來的,尤其是外國游客,他們似乎對戶外座位情有獨鐘,無論什麼天氣,都願意坐在外擺位感受上海的街景。”目前,該店客單價為120元左右,客源穩定,“沒有外擺位,生意不會這麼好”。

黃浦區將繼續鼓勵增設特色鮮明的外擺位。最近,記者從黃浦區城管執法局獲悉,在兩年前全市首個區級外擺位實施意見(試行)的基礎上,黃浦區廣泛征集了運營主體及經營商戶的意見建議,修訂形成了新的《上海市黃浦區外擺位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新規”),即將出台。

新規對外擺位的設置區域、業態類型、配套服務等做出了明確規定,並實現了兩大突破:首次將外擺位設置范圍從“建筑紅線內”延伸至“商戶獨用或共用部位(含屋頂)”,首次新增個體商戶報送外擺位的渠道。該新規也是黃浦區積極落實《上海市加快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2026年)》的實踐。

從“紅線內”到“共用部位”

在九江路上的FTC商務樓內,位於一樓的咖啡店“FTC+1”因外擺位而“出圈”——

FTC是黃浦區打造互聯網優質內容創作集聚區的主要承載地,集聚了很多博主、大V,咖啡店的外擺位是他們最喜歡的社交空間。FTC是一幢歷史大樓,古朴的外觀配上極具現代感的外擺位,讓這裡很“出片”,經常有新人來拍婚紗照。因對所有市民游客開放,外擺位也成了游客駐足歇腳、周邊居民休憩聊天的地方。距離外灘一步之遙,本就流量不小,有了外擺位“加持”,“FTC+1”更具人氣,消費自然旺上加旺。

這處外擺位就是在修訂形成黃浦外擺新規過程中,黃浦區根據運營主體及經營商戶意見並征求公眾建議而探索形成的。其特別之處在於,它不再局限於店鋪門前的“建筑紅線內”,而是延伸至整幢歷史大樓的“共用部位”。

“這是新規探索的一大亮點。”黃浦區城管執法局分管負責人徐智杰解釋,“新規首次將外擺位設置范圍從‘建筑紅線內’延伸至‘商戶獨用或共用部位’,並包含屋頂,實現了外擺位設置空間的突破性拓展。”

“放”是新規中能夠明顯感覺到的一個信號:新規結合夜間經濟發展趨勢,取消了外擺位統一時間限制,允許運營主體及商家結合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適度延長、靈活調整外擺經營時間,進一步釋放夜間消費潛力,提升商業場景吸引力。

在去年12月開幕的新天地東台裡,東台路周邊60%以上商戶設置了外擺位。外擺位為這座新開商業體集聚了人氣。歲末年初的幾場活動上,新天地區域客流峰值達到了單日28.7萬人次,即便深夜也有不少消費者在商業體內休閑娛樂。這正是受益於新規的探索,東台路上的外擺位商戶的營業時間從晚上10時延長到深夜12時。

新增個體商戶直報渠道

在黃浦外擺新規中,另一個讓市場主體拍手稱快的變化是:外擺位報送渠道全面打通。

過去,申請外擺位的門檻對於個體商戶來說略顯“高冷”,通常需要依托商圈、商場等運營主體統一申報。但在上海市中心的街頭巷尾,那些極具特色的沿街小店同樣渴望擁有一方“戶外天地”。 下轉 7版

(上接第1版)新規敏銳地捕捉到了這一需求,首次新增個體商戶報送渠道。這意味著,只要符合條件,一家小小的沿街花店、書店或咖啡店,都可以直接向屬地街道“毛遂自薦”。

gaga(上海人廣來福士店)就是嘗鮮者。“我們直接把方案交給了屬地街道南京東路街道,街道工作人員現場對我們的業態、外擺設施和面積等情況進行了審核,確定符合后給予登記,並與我們簽署了自律協議,流程非常順暢。”該店負責人表示,新規給了沿街小店公平的機會。

與此同時,對一些旗下有很多門店的大型連鎖企業,新規也優化了它們的報送機制。企業總部可統一制定方案,直接向區城管執法局報送,由城管部門協調各街道落實。“這就好比從‘零售’變成了‘批發’,減少了企業溝通的行政成本。”徐智杰說。最近,星巴克總部與麥當勞總部已率先試點這一報送機制,一次性報送登記了三家門店的方案並落地實施。

讓煙火氣與城市秩序並行

“放”得開,更要“管”得住。外擺位不僅是生意場,更是城市公共生活的一部分。如何在釋放商業活力的同時,不擠佔公共資源、不打擾居民生活,是新規必須回答好的問題。

“設置外擺位應該是多贏、共贏的一件事。”徐智杰強調,“我們要平衡好商家、居民和行人的權益,讓煙火氣與秩序、規范並存。”

新規劃出了清晰的“紅線”:設置外擺位的前提是不佔用非機動車道和盲道,不影響行人通行。比如FTC大樓的位置比隔壁兩座大樓向內推進了幾米,門前空了一片區域,“FTC+1”在這裡設置外擺位,不佔用非機動車道和盲道,也不影響行人通行。

新規還明確了外擺位的7種禁止情形,涵蓋了從不得損壞綠化、不得擅自設置戶外設施,到不得產生擾民噪音、不得進行食品加工等方方面面。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考慮到黃浦區地處歷史風貌保護區,新規因地制宜地提出,在歷史建筑周邊“可適當設置”外擺位,但必須做到“風貌協調”。這意味著,在外擺位的設計上,不能隻追求商業的浮夸,更要融入城市的歷史底蘊。

新規還建立了“定期體檢”與退出機制。通過評估外擺位對交通、環境、居民生活的影響,對不合規或投訴較多的點位及時調整或退出。

引入公眾參與也是新規的一個亮點。新規明確:外擺區域涉及共用部位,需要提前征得共用部位使用方同意。同時,外擺位點位應向社會公布,加強社會監督。“我們街道在審核外擺方案時,也會了解周邊商戶居民意見綜合考慮。”一位基層干部說。

法治化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我們希望,黃浦外擺新規不僅是一份‘允許清單’,更是一份‘責任清單’‘操作清單’。它通過明確的規則,告訴商家‘能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也清晰明確地告訴我們的基層管理者應該如何操作。隻有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外擺經濟才能走得更遠,才能真正成為展現城市軟實力的窗口。”徐智杰說。

(來源:解放日報 記者 唐燁)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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