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東︱滬上新公布案件,給消費者保護帶來哪些啟示?

隨著“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到來,上海公安、檢察、法院等行政、司法機關密集公布了一批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代表性案例。
大江東工作室梳理發現,一方面,隨著近年來消費方式的變化,一些新型消費陷阱以更具迷惑性和欺騙性的方式出現,不法分子巧立名目、變換噱頭,侵害消費者財產安全﹔另一方面,在一些消費導致的民事糾紛中,一些商家或機構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通過隱瞞信息或以不合理條款等形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對此,上海公檢法部門採取綜合治理或發布提示等方式,加大力度治理相關消費亂象,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
經濟犯罪愈發多樣且隱蔽
今年2月,上海市公安局鬆江分局接到市民馮先生報案,稱一家証券投資咨詢服務公司在收取4000元服務費后,將其拉黑。
原來,馮先生數月前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自稱專業薦股團隊,推薦股票成功率高,團隊即將建倉一隻短線牛股,邀請馮先生共同投資,並表示如果投資遇損,團隊會予以賠償。馮先生遂向對方支付了4000元咨詢費,按照其指示買入個股。隨后,該股不漲反跌,令馮先生損失1萬余元。
詐騙團伙與受害人交流的話術。上海市公安局供圖
然而,當馮先生提出按約索回服務費和賠償時,卻被對方拉黑,遂向警方報案。鬆江警方初步判斷馮先生可能遭遇了“非法薦股”,在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指導下組成專案組,成功搗毀一個以犯罪嫌疑人陳某為首,在無証券投資咨詢資質的情況下,以“名師薦股”為名非法經營証券投資咨詢業務的犯罪團伙。
“作案過程中,陳某等人會根據客戶投資金額的大小分類收費,而他們推薦的所謂‘牛股’,則是根據網絡公開信息隨意選取的。”民警介紹,如股票恰好上漲,團伙即名正言順收取服務費﹔如遇股票下跌,團伙則以“客戶未聽取操作指令”“股票后期會漲”等借口推諉,若客戶虧損嚴重,則直接拉黑。
警方介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從事証券投資咨詢、証券經紀等業務,應取得相關業務許可証。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未經証監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以盈利為目的,通過電話、廣告等方式公開招攬客戶,以提供投資分析、預測和建議為幌子,向投資者提供付費的証券投資咨詢內容,屬於非法從事証券投資咨詢業務的犯罪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目前,陳某等6人已被刑拘,涉案金額達5600余萬元。
包括“非法薦股”在內,近年來,一些經濟犯罪愈發多樣且隱蔽。
比如,打著創業創新旗號、虛構盈利前景的非法集資犯罪。上海警方會同行政監管部門強化風險研判,成功偵破了一批以投資農產品、數字藏品、養老保險、生態旅游、科技創新、綠色環保等為幌子的非法集資案件。
再比如,鼓吹拉人頭共享收益、高額回報的組織、領導傳銷犯罪。傳銷組織利用互聯網實施犯罪的趨勢也愈發明顯,地域限制被逐漸打破,組織結構越來越分散。對此,上海警方緊盯以加盟網絡商務平台、銷售原始股和養老保健等為名實施的傳銷犯罪風險,偵破了數起相關案件。
又比如,以投資加盟、投資分紅為名的合同詐騙犯罪。不法分子假借知名品牌,以提供加盟服務為名誘騙投資人投資款項﹔或以投資知名電影、參與票房分紅為名,誘騙投資人簽訂電影投資合同,騙取投資款。對此,上海警方以源頭治理、集群打擊、領域整治的形式,偵破此類案件10余起,挽回經濟損失1000余萬元。
涉老群體金融理財案件增多
“銀行員工違規銷售非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銀行疏於監管導致客戶權益受損的應擔責。”上海金融法院在葛某訴某銀行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中這樣明確。
上海金融法院介紹了該案的基本案情:八旬老者葛某是某銀行客戶經理陸某的長期客戶,多次在陸某推薦下購買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2018年,陸某推薦葛某認購某私募基金產品。該私募基金並非該銀行代銷的金融產品,銀行僅為資金托管機構。據葛某陳述,陸某稱該產品利息高且穩定保本,且未告知產品性質為私募基金。
2019年,該私募基金因底層資產違約導致淨值暴跌,葛某贖回部分份額后虧損99萬余元。后葛某投訴至監管部門。經查証,在某銀行經陸某介紹購買該私募基金的客戶約20人,多為50-70歲客戶。因該銀行對員工未盡到審慎監管義務,監管部門對該銀行進行了處罰。葛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該銀行賠償損失。
上海金融法院認為,銀行工作人員陸某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向眾多老年人銷售非本行代為銷售的私募基金,且存在利用工作設備幫助客戶轉賬等行為,其行為的違規性和危害性十分明顯。該銀行對其工作人員和營業場所應當進行審慎管理,及時發現並制止上述違規銷售行為,但其並未妥善履行管理責任,存在過錯。綜合考慮過錯大小等因素,法院判決該銀行賠償葛某損失39萬余元。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發布涉金融理財產品消費風險提示。巨雲鵬攝
浦東新區金融機構高度集聚,金融理財產品和服務迭代迅速。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有關金融理財產品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時發現,在老齡化趨勢加深的背景下,老年人的投資理財需求漸趨旺盛,但金融基礎素養較為薄弱,一些金融機構利用老年人對健康和養老的關注,以高收益為誘餌,推銷養老信托、養老年金保險等產品,容易使其落入營銷陷阱,導致涉老群體金融理財案件增多。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發現,部分案件中理財產品管理人採用虛構項目利潤、關聯擔保、高額預期回報等方式進行誤導銷售,甚至出現底層資產造假、實際控制人“跑路”、資產管理人失聯等問題,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犯罪等民刑交叉風險。
上海金融法院提示:金融理財產品消費,一定要做好產品資質核驗,驗証產品編碼,要求銷售人員出示銀行代銷文件,通過“中國理財網”等查驗。同時,警惕虛假承諾,任何宣稱“保本保息”“銀行兜底”的理財產品,均涉嫌違規﹔收益率顯著高於銀行同類產品的,極可能涉及非法集資。此外,銀行正規銷售需全程錄音錄像,若員工規避雙錄,消費者可拒絕交易並向監管部門舉報,固定電子証據,備份微信聊天記錄、宣傳材料等,必要時可公証作為訴訟証據。
多種方式保護消費者權益
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近年來,在涉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案件中,檢察機關的身影越來越多見,通過檢察建議、公益訴訟、支持起訴等多種方式保護消費者權益。
在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件中,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售樓處大廳安裝了具有人臉收集、分析識別功能的高清攝像監控系統,但未按規定明示收集、使用人臉信息的目的和范圍,未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亦未征得自然人的單獨、書面同意。
該公司自2023年10月以來,採集進入售樓處的消費者人臉圖像1.8萬余張,視頻7100多個,涉及公民505人,並將部分信息用於公司與房產中介的佣金結算等用途。
青浦區人民檢察院獲悉后,遂依職權與該公司進行了磋商並達成協議,約定該公司永久刪除此前非法收集、使用的公民個人信息﹔簽署承諾書,承諾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依法規范收集、處理公民個人信息﹔制定個人信息保護內部管理制度等。之后,雙方向上海三中院申請司法確認,經法院裁定該磋商協議有效。
日前,靜安區人民檢察院會同區法院、民政局、市場局、消保委等單位聯合召開關於婚介領域消費者權益保障協作共治座談會,針對婚介機構為追求利益最大化,通過在合同中設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和條件限制消費者退費等行業亂象展開討論。
靜安區人民檢察院與區消保委會商。受訪者供圖
在靜安區人民檢察院受理的一起支持起訴案件中,消費者小晶(化名)與某婚介公司簽訂婚姻介紹服務合同,服務費用近9萬元,但在實際履行合同過程中,小晶均未能在線下約見到婚介公司宣傳的“優質對象”,遂提出退款,但被婚介公司拒絕。
2024年4月,小晶投訴至靜安區消保委。受理小晶投訴后,靜安區消保委工作人員在走訪過程中發現,該公司經營門店已閉店停業。當年7月,該支持起訴線索被區消保委移送至檢察機關。
檢察官介入案件后,為明確事實真相,依職權開展調查核實工作,查明該公司注冊、變更、注銷等登記情況,確認該公司唯一股東及法定代表人趙某某在明知存在未了債務情形下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存在惡意注銷的故意。
2025年2月,靜安區人民法院在收到小晶的民事起訴狀和區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支持起訴意見書后,依法立案,公開開庭審理,區消保委派員旁聽庭審。經檢法聯合調解,小晶與趙某某當場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趙某某向小晶退還部分合同價款。
據介紹,該案是上海全市首例婚介服務領域支持起訴案件。后續,靜安區人民檢察院將深化與行政機關、行業協會常態化協作,探索形成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辦案協作、矛盾化解工作格局,助力行業監管、推動行業自律,協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來源:人民日報中央廚房-大江東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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