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發布關於加強2025年春節期間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2024年12月27日18:05 | 來源:上海發布

原標題:【提示】市公安局發布關於加強2025年春節期間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臨近歲末年初,為進一步做好本市煙花爆竹管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安全,根據《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市公安局近日發布《上海市公安局關於加強2025年春節期間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確本市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詳見↓
上海市公安局關於加強2025年春節期間
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據《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現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市外環線以內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環線以外區域的下列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一)國家機關駐地﹔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
(五)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
(七)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筑、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筑物﹔
(九)區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的其他區域、場所。
三、重污染天氣期間,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五、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鼓勵市民舉報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舉報熱線:110。
特此通告。
上海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3日
資料:市公安局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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