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法律援助十佳典型案例發布!
一直以來,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為轄區受援助對象送去溫暖。日前,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總結經驗做法,遴選出2023—2024年度10個具有典型性、創新性和影響力的案例。
01、上海首例未成年人遺囑監護案
【案情簡介】
2023年5月6日,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區人民檢察院的發函,商請為未成年人小陳(化名)的姨媽徐某申請撤銷陳某監護人資格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本案的申請人系未成年人小陳的姨媽徐某,被申請人系小陳的生父。申請人以小陳的生母過世,且其生父患有精神疾病為由,向法院申請確認小陳與其生父監護關系終止,並由其擔任小陳的監護人。
遺囑監護案件在上海乃至全國也不多見,隻有前期調研做得非常扎實,才能摸清楚情況,做出最有利於小陳的審判。
此案的關鍵點在於:小陳母親遺留下來了一部分錢款,小陳和受援人徐某(小陳姨媽)一老一少的財產保護能力較為薄弱。如何最大限度保護好未成年人的財產權益成了大家關注的問題。為了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小陳的遺產監管,最大限度保護小陳的合法權益,本案最終把未成年人小陳名下屬於其本人及父親的部分存款提存於長寧公証處,並免收公証費用。
【案件點評】
這是民法典頒布后的上海首個遺囑監護案件。事關未成年人監護權的案件因涉及遺囑監護認定、撫養考察、財產監管等內容,十分具有借鑒意義。這也是上海市法律援助受援人享受到公証費用減免“免申即享”惠民政策的典型案例,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也有制度上的意義。
02、保障老年人權益的贍養糾紛案
【案情簡介】
94歲的尤阿婆(化名)在兩段婚姻中育有兩子一女,因身體不好需要全日制保姆,3個子女商定后,分擔保姆每月的費用。
幾個月后,其女兒違背協議約定,不願再支付費用,導致老人的晚年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本案中,區法律援助中心把老年人的身心特點考慮在前,指派了善於和老年人溝通、認真細致,專業性強、具有豐富辦案經驗的律師吳芳。
在接受指派后,吳芳從情、理、法的角度多次前往老年人家中會見。她在案件的程序及實體方面狠下功夫,花費大量的時間與受援人研究及制作訴訟策略、會見筆錄,於開庭前經受援人確認后變更訴訟請求,同時,根據其提供的兩份証據,制作詳細証據目錄提交法庭。最終,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支持受援人除利息主張外所有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點評】
贍養糾紛案由系法律援助受援案件類別中較為典型的案由之一。事情雖一波三折,但在整個辦案過程中,法援律師吳芳保持耐心細致,向法院提供的代理意見充分全面,情理兼備被法院採納,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受援人認可。在案件審結后,受援人向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送錦旗致謝。
03、一個堅持了11年的守護
【案情簡介】
事情要追溯到2008年。一場突如其來的交通事故,改變了李某某(化名)的一生。經鑒定,李某某因交通事故不僅受到外傷,還被診斷患有腦外傷后精神障礙,構成十級傷殘並導致了精神異常,因病情反復不得不長期住院治療。
物價水平不斷上漲,李某某后續治療費等也隨之增加,肇事方原本支付的費用遠遠不夠,后續治療費用雙方始終談不攏。2013年,李某某的父母親抱著一絲希望找到了區法律援助中心請求給予法律幫助和支持。
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律師承辦該案件並拿到了賠償款。事情到此,遠遠未結束。由於李某某住院費用的逐年遞增,面臨著每一年都要重新起訴的問題。
11年間,每一年,法援律師都成功幫助李某某通過法律途徑為其爭取到了應有的賠償,賠償金覆蓋了李某某的住院醫療費用,還為他提供了后續的生活保障。
【案件點評】
這一守護已堅持了11年,區法律援助中心為他撐起了一片溫暖的天空。如今,社會各界給予殘疾人群的關愛和關注越來越多,當他們遇到法律問題和糾紛時,法律援助總是敢於“挺身而出”,為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而不遺余力。
04、3名法援律師幫28名勞動者維權討薪
【案情簡介】
2023年11月中旬,28名勞動者來到了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因涉案勞動者人數較多,3名援助律師分批多次會見勞動者,聽取陳述,終於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原來,28名勞動者先后入職某環衛公司。自入職以來,他們全年無休,每天工作八小時。其間,不論是日常加班和法定假日加班,他們未足額拿到加班工資,同時,承諾的相關績效工資也存在欠薪的情況。
為了最大限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提前做好心理疏導和法律指導,避免引發新矛盾的基礎上,法援律師認真分析案情,指導勞動者收集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工資單、考勤表、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以及退工証明等証據材料,並於2023年12月向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
法援律師據理力爭,一輪輪調解下,環衛公司最終同意在初次調解的基礎上給予勞動者較為滿意補償金額,並共同簽署了調解協議,向28名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一次性補償款合計120余萬元。
【案件點評】
歷時半年,這起因用人單位業務調整精簡人員而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在區法律援助中心耐心細致的援助下,為28名勞動者爭取到了滿意的結果。日前,這群勞動者特意派了代表向法援中心贈送感謝錦旗。這起案件對於企業經營者具有一定的指引和警示作用,隻有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企業才能行穩致遠,否則不僅損害企業自身信譽,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05、“1元保單”的案件,法援律師努力了2年多
【案情簡介】
撞了人就失聯的外賣送餐員萬某,留下一張僅為1元的保單想了事,這讓被撞者湯某(化名)很是無奈。於是,他來到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1元的保單,如此低額的保費,保險公司大概率設置了苛刻的理賠標准,若隻起訴外賣騎手萬某且其個人的賠償能力有限,根據萬某已失聯的實際情況,在后續執行中存在較大的風險,受援人的實際損失可能無法得到有效賠償。本案最佳方案應是由萬某的雇佣公司對湯某承擔賠償責任,並根據肇事人留下的保單照片,確認了萬某和公司之間的雇佣關系,並將公司作為重點訴訟對象,同時將保險公司作為第三人加入訴訟。
法援律師付出長達兩年的努力,最終,法院支持了湯某全部醫療費及各項實際支出費用,對誤工費也酌情支持了一部分,判決該雇佣公司湯某支付各項賠償共計121631.20元。
【案件點評】
在辦理案件時,援助律師敏銳捕捉到案件的關鍵點在如何找到“隱藏”的被告,最大限度維護受援人合法權益。前后10余次的上門核對實情,積極與保險公司溝通,針對賠償金額進行協商爭取,經過2年多的不斷努力,最終成功為受援人爭取到足額賠償,讓受援人在困境中感受到法律的溫暖和力量。
06、電動自行車充電引發火災警示案例
【案情簡介】
艾某居住的房屋一樓單元門口發生火災。艾某被火災引發的濃煙驚醒后,因受到驚嚇向樓下逃生,在穿越過火區域時被嚴重燒傷。
事后,經消防部門調查,起火原因為該樓房一樓住戶王某使用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在充電狀態下故障引發火災。事發后,艾某被送至醫院進行治療,進行了多次手術並需要長期住院治療,產生了高額的醫療費用,但王某始終拒絕道歉並拒絕支付任何醫療費用。
艾某委托其女兒朱某至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援助律師多方調查取証,基於被告王某存在飛線充電的情況,且充電位置位於樓房樓道口的公共區域,援助律師意識到小區的物業公司存在未能有效對電動自行車停放以及飛線充電進行管理的問題,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故申請追加小區物業公司為被告,法院對此予以支持。
最終判決艾某得到錢款﹔被告物業公司按5%比例對被告王某上述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案件點評】
本案系一起歷時較長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物業公司作為小區消防責任人,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電動自行車停放與充電採取積極的措施,並對管理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日常維護管理,並在日常工作中保留相應的工作記錄。否則,在火災事故發生時,物業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07、巧解未成年人變更撫養權糾紛
【案情簡介】
未成年人小張(化名)因受到父親的體罰懲戒,不堪忍受而向學校求助。區人民檢察院向區法律援助中心發出《法律援助聯系函》,幫助小張申請法律援助,追究其父親的刑事責任。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吳芳律師辦理該案。
小張在父母離婚后隨父親生活期間,經常因生活瑣事受到父親的體罰懲戒,在向父親表達想跟媽媽生活時也屢次被拒並被打得遍體鱗傷。
李某(小張母親)在援助律師的幫助下再次向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民事法律援助,請求為小張變更撫養權。
中心經審查,認為本案屬於“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主張權利的”情形,且申請人家庭經濟困難。考慮到辦案的連貫性,中心繼續指派吳芳律師為小張提供無償法律援助。最終,法院判決支持李某變更撫養權的訴訟請求。小張隨母親共同生活,父親每月給付撫養費人民幣3000元。
【案件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本案中,區法律援助中心充分考慮未成年受援人的身心特點,指派善於和未成年人交流、業務水平高、具有豐富辦案經驗的律師辦理案件。本案的成功辦理,對於引導未成年人如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以及增強學校和家長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重視具有積極意義。
08、向“家暴”說不
【案情簡介】
受援人想保護兒子免遭家暴,也想給孩子一個安穩的生活和學習環境,同時,制止其丈夫的家暴行為、擺脫這段不幸的婚姻。
在調查中,法援律師還發現了該案件存在的難點之一:受援人家境困難,一家三口低保金是打款至其丈夫的銀行卡中,由其丈夫一人掌控花用,母子倆根本不敢去討要。然而,根據社保中心相關規定,夫妻沒有離婚,低保金不能分開發放。
對於此案的特殊情況,法援律師認為,根據現有証據和利弊權衡,離婚應當是維護受援人母子利益的最佳選擇,這樣一來,受援人母子才能免於遭受變本加厲家暴的可能。
考慮到受援人母子暫時居無定所、戶籍無處遷離的問題,就主動提前與現戶籍地民警進行溝通,也得到了公安機關的幫助。最后法院當庭判決——原被告離婚,孩子隨受援人共同生活。
【案件點評】
該案是我國法律將以訴訟方式對遭受家庭暴力婦女的權益救濟規定在離婚訴訟中的成功案例,實現了反家暴法的立法目的。立案后,法院發現有家暴事實就跳過訴前調解直接進入審判程序,為受援人的離婚訴訟家暴事實的調查取証爭取了時間。這也說明,我國的反家暴法律體系不斷完善,司法機關積極運用已有規范依法干預家庭暴力的行動正在實踐中。
09、幫助迷途少年改過自新
【案情簡介】
被告人胡某(化名)等分工採取在QQ群、微信群、網絡直播室內冒充投資客戶等手段,配合被告人袁某等人騙取被害人信任,騙取被害人錢財。先后騙取被害人楊某某等人共計人民幣90余萬元。
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陳明律師作為該案第二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詐騙罪一案在法院審理階段的辯護人。
律師從全案角度充分掌握李某某在該案件中的作用,從紛繁復雜的卷宗中抽絲剝繭,摘取、記錄了和李某某有關的內容及對李某某比較有利的証據材料,形成案件的初步意見。最終,陳律師的辯護意見大部分被法院依法採納。
【案件點評】
本案是一起涉及人數眾多、給多人造成重大損失的電信詐騙案件。李某某因缺乏知識和社會經驗,過於信任近親屬,而“卷入”了本案。廣大家長應高度重視家庭矛盾的處理,避免孩子走上迷途,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充滿愛與溫暖、理解與包容的家庭環境中茁壯成長。隻有這樣,才能從根源上杜絕此類事件發生,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10、為農民工解“薪”愁
【案情簡介】
豆某是甘肅省寧縣某村村民,患有聾啞殘疾。他曾於上海某餐飲公司從事后廚幫工崗位,2023年8月,餐飲公司單方解除了與豆某的勞動關系。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韓曄律師承辦該案件。
由於豆某能夠通過書寫正確表達意志,援助律師耐心地通過文字書寫方式與其交流,詳細了解案件情況。經過援助律師與豆某的溝通,明確了仲裁請求事項,幫助豆某向向勞動仲裁委提出申請,單位的解除勞動關系行為侵害了受援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案件點評】
本案是勞動合同法領域經常發生的單方解除勞動關系糾紛案件。在本案中,法律援助律師基於受援人被單方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為由提起訴訟,同時以單位未繳納社保、侵害聾啞人合法權益為突破口,在庭審中據理力爭,等到了仲裁庭的支持,切實維護了弱勢群體在勞動關系中的合法權益。
從十佳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不難看出,區法律援助中心在聚焦重點工作、服務發展大局、維護群眾權益中展現了新擔當、新作為,展示出轄區法律援助律師扎實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是他們用無私的付出和奉獻,為受援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來源:上海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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