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將啟動 立減補貼500元
上海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將啟動
10月16日起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500元立減補貼,須到門店實人認証
上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工作將於10月16日正式啟動,補貼政策為一次性500元購車立減。近日,《上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出台,並由上海市商務委等八個部門聯合向相關單位印發通知。
根據《細則》,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當日),上海對個人用戶交投並報廢本人名下在上海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含電池),且購買獲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証証書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500元購車立減補貼。
《細則》鼓勵享受補貼的個人用戶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生產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另外,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GB 43854)標准要求。
此外,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車應當於購車之日起15日內(最晚於2025年7月15日前)在上海市公安機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注冊日期以非機動車號牌取得日期為准。
按照《細則》要求,上海市商務委通過公開遴選方式確認參與政策實施的服務機構。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指導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通過公開征集方式確認參與政策實施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 下轉 3版(上接第1版)上海市商務委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通過公開征集方式確認參與政策實施的整車回收拆解企業。
個人用戶在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的過程中,須攜帶本人身份証明、電動自行車舊車(含電池)及非機動車號牌,到政策實施銷售門店,通過政策實施服務平台進行實人認証,填寫舊車登記信息,簽署舊車交投及注銷登記委托書。
在購買新車時,個人用戶須注冊並登錄服務機構應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碼購買。經核實符合條件的,銷售門店在銷售新車時直接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定額立減補貼500元,開具符合國家財政規定的車輛銷售發票,發票的抬頭為個人(需實名制)。(記者 吳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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