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將於10月16日啟動,一次性500元購車立減
上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工作將於10月16日正式啟動,補貼政策為一次性500元購車立減。日前,上海市商務委員會、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8部門聯合發布《上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當日,下同),對個人用戶交投並報廢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含電池),且購買獲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証証書的電動自行車新車,上海市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500元購車立減補貼。
該細則鼓勵享受補貼的個人用戶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生產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GB 43854)標准要求。
《細則》明確了車輛報廢更新流程。個人用戶攜帶本人身份証明、電動自行車舊車(含電池)及非機動車號牌,到政策實施銷售門店,通過政策實施服務平台,進行實人認証,填寫舊車登記信息,簽署舊車交投及注銷登記委托書。銷售門店登錄政策實施服務平台,核對個人用戶身份信息、舊車登記信息,對舊車(含電池)及號牌予以回收。
個人用戶注冊並登錄服務機構應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碼,購買新車。經核實符合條件的,銷售門店在銷售新車時直接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定額立減補貼500元,開具符合國家財政規定的車輛銷售發票,發票的抬頭為個人(需實名制)。銷售門店通過政策實施服務平台,將新車的整車編碼、銷售發票原件照片或掃描件、舊車及車牌照片等信息完整錄入政策實施服務平台。
《細則》同時要求規范舊車處置。整車回收拆解企業及時至銷售門店回收電動自行車舊車(含電池),通過政策實施服務平台出具《車輛處置交接確認單》。整車回收拆解企業完成舊車車體拆解毀形,並上傳車架號切割照片。整車回收拆解企業出具《車輛處置完成確認單》,連同舊車車牌移送公安機關非機動車業務受理點集中辦理個人用戶的舊車注銷登記手續。公安機關完成車輛注銷登記后,將舊車注銷登記信息共享至政策實施服務平台。整車回收拆解企業及時將廢舊鋰離子電池和鉛酸蓄電池分別交符合資質條件的電池回收處置企業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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