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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這些區監管執法這樣做

2024年09月27日18:56 | 來源:上海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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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營商環境】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來看這些區監管執法方面的好做法→

市發展改革委介紹,《上海市堅持對標改革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提出2024年全市優化營商環境五大行動,共28大項150小項任務舉措。

發布“化妝品行業監管風險預警模型2.0版”、推出“預付費公証監管平台”、依法規范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推進綠色食品生產企業跨部門綜合監管……來看這些區監管執法方面的好做法↓

靜安:發布“化妝品行業監管風險預警模型2.0版”,推動風險管控提質增效

自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開展以來,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堅持問題導向,以“防范風險、提升能力”為目標,通過積極探索“數智化”智慧監管模式,著力提升化妝品領域安全監管數字化水平、質量預警研判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助力化妝品經營質量風險監管工作的精准化和智慧化,推動行業內企業發展與市場監管效能“雙提升”。

整合監管數據

形成風險預警模型

靜安寺商圈匯聚了歐萊雅、嬌韻詩、希思黎、萊珀妮等眾多全球知名化妝品總部,針對外資品牌進入中國市場所困擾的法律差異、標准差異及當前線上銷售高速發展的特點,打通線上線下全域數字化監管體系是區域化妝品企業發展的重點,也是市場監管部門監管工作提質增效的關鍵。

區市場監管局選取靜安寺商圈內化妝品經營企業作為試點,利用日常工作中所積累的監管大數據,通過“有用管用”的數據資源轉換和精准高效的監管服務,探索建立“化妝品行業監管風險預警模型”,實現合規風險研判、風險預防提示、問題解決方案提供等目標,創新信息化技術監管方式方法,完善區域化妝品監管協同機制。

該模型

集成了靜安寺商圈8個主要化妝品品牌的投訴舉報、不良反應(事件)監測、抽樣核查、協查工作、網監線索、輿情等方面數據,既契合化妝品行業發展數字化轉型、變革的需要,也為市場監管部門常態化開展“線上淨網線下清源”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推進數據共享

提升企業風險管控效能

在2023年“化妝品行業監管風險預警模型1.0版”模型的基礎上,今年該模型及其后續配套服務,已經形成了一個前置化、聯動式企業服務包,可通過“數智化”平台實現數據共享,讓企業主動發現日常經營管理薄弱環節、產品質量風險隱患,從而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真正使監管數據助推商圈品牌不斷健全完善覆蓋經營全過程、業務全鏈條的優質風險管控體系。

通過圖文並用的形式,在共享包內將數據匯總,通過各類協查、網監線索,為企業提供產品的包裝、標簽等瑕疵風險預警﹔通過日常及專項檢查,為企業提供落實主體責任過程中普遍性多發問題與易遺漏條款警示提醒。讓企業在回顧相關數據時,能夠分門別類地找到他們在某一產品、服務或是管理制度上所接收到的反饋和建議,對企業自身開展數據分析、提高企業內部風險排查和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幫助。讓企業在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中,及時識別和應對潛在的市場及管理風險,作出正確決策。在合規經營和風險管理方面,給予企業強有力的支撐。

通過預警模型和與之配套的“一企一策”的專業監管服務,轄區內某化妝品企業自模型推出以來,實現銷售額同比提升的同時,消費旺季和消費平穩期投訴舉報量雙下降。2024年第一季度投訴舉報量較2023年同期下降25.8%,2024年第二季度投訴舉報量較2023年同期下降16.5%,2024年6.18期間投訴舉報量較2023年下降9.5%。

動態分析數據助力

監管工作精准有效

通過模型,基層市場所將監管工作中收集的數據信息賦能,使其更為立體化、靈動化,生成企業合規風險、質量短板等方面的“市場監管畫像”,直觀地為監管人員指明日常監管、服務指導、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工作方向,有效提升市場監管隊伍的預警研判能力、質量態勢感知能力以及風險管理能力。

通過大數據的動態整合分析

監管人員能夠非常准確地知道企業產品瑕疵、質量管理體系的短板和可能面臨的風險點,直觀清晰地感受到各個品牌經營中需要關注和強化的方面。

據此,監管人員在執行檢查核查、抽檢任務時能夠更有針對性。結合協查數據的分析,對強化企業品牌保護、排除仿冒品風險的具體流程管控等也有重要的參考意義。大量的監管數據也提供了豐富的實例,從工作案例的實時處置到統計整理分析,這一流程還能讓監管人員提升工作認識、汲取工作經驗、夯實業務基礎、提升業務能力,不斷提高基層監管能力和水平。

未來,區市場監管局致力於通過這一模型構建實時、互動的數據平台,進一步激發數據挖掘潛力,實現以“監管+服務”為內核,在助力企業不斷完善經營風險管控體系的同時,瞄准監管工作薄弱環節,不斷加強化妝品監管能力建設,推動化妝品安全監管效率提升,促進轄區化妝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長寧:首創推出“預付費公証監管平台”

日前,“隨申辦”小程序上的長寧區旗艦店上新,長寧公証處全新推出的“預付費公証監管平台”成為全市首個針對健身行業“量身定制”的“公証提存”預付資金監管平台。

如今,“預付費公正監管平台”已完成商家端、公証端、運營端、消費者端的基礎開發,消費者通過“預付費公正監管平台”即可完成電子簽約和付費。連日來,平台已接連交易成功100余筆,標志著長寧首創的“在線公証預付費監管”模式正式走進百姓日常生活。

據了解,“提存”是《公証法》規定的一種資金監管的法律工具,“提存公証”的功能是保障交易安全,而公証處就是法定的提存部門。

今年一季度以來,長寧公証處便試點運用“公証提存+科技”模式,積極探索預付款資金監管的公証服務途徑,引入提存公証方案﹔同時,在區體育局的推薦下,以聖約瀚游泳館為試點,加快開發進度。根據市場反饋、法律論証以及數據安全邏輯,在1個月內進行了5次平台更新,努力實現法律鏈、資金鏈、安全鏈的平衡和穩定。

以首個入駐商家“聖約瀚游泳館”為例,消費者在平台選購健身機構上架的服務商品后,在線完成公証手續並將預付資金提存至公証處賬戶,待機構完成約定服務后,由公証處依據雙方約定的提存規則,將相應的款項結算至商家賬戶,如此一來,就實現了“先消費后結算”,有效防止健身機構攜未消費預付資金“跑路”情況的發生。

與此同時,為提升監管效能,“預付費公証監管平台”採取“三級等保”“區塊鏈存証”“資金公証處專戶留存”等方式,依托金融級行業雲平台的安全防護體系確保平台數據真實、安全,通過不同端口數據隔離,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隱私。

長寧公証處還創新性地引入“公証提存”加強事中監管,保障資金安全和消費者權益。如若發生糾紛,也可採用“調解+仲裁線上裁決”的糾紛處理機制,通過“自主協商-線上調解-線上仲裁”三步法,調取平台存証進行處理,公証處根據仲裁裁決直接退費,有效解決“退費難”問題,實現由“事后被動應訴處理”向“事中預防監管”轉型。

未來,隨著“預付費公証監管平台”的廣泛推廣和應用,長寧公証處也會根據市場反饋信息、行業主管部門建議、服務場景特點等內容,動態調整優化平台功能和模塊,適應行業需要與發展趨勢,真正實現平台好用、商家愛用、消費者受用。

鬆江:全市率先、輕微容錯、謙抑執法,“四清單”開啟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新模式

鬆江區市場監管局貫徹上海市委市府和鬆江區委區府決策部署,立足市場監管職能,不斷健全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在本市率先建立“輕微免罰清單+不予實施強制措施清單+不予立案清單+不予現場檢查清單”的“四清單”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新模式,在合法前提下極力挖掘企業容錯空間,嚴守安全底線同時非必要不打擾企業,呵護市場主體成長活力,護航企業發展后勁。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21-2025年)提出,要“全面推行輕微違法依法免於處罰清單”﹔2021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中也明確了關於輕微免罰、顯著輕微不予立案的相應規定。

為全面落實《上海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推進營商環境持續優化,進一步推動區市場監管局發展壯大市場主體20條落地生根,區市場監管局在嚴格落實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出台的《免罰清單》及《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的同時,立足鬆江區域實際,創新出台《可以不予立案的違法行為清單》和《可以不予現場檢查的違法行為清單》,形成鬆江特色的“四清單”包容審慎監管新模式。

基本做法

(一)多開整改單、少開處罰單

區市場監管局在落實《免罰清單》《免強清單》的基礎上,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對輕微免罰的當事人,以批評教育、指導約談等方式,破除信息壁壘,完善企業合規審查機制,以柔性執法規范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寬嚴相濟,嚴打破壞營商環境違法行為。查辦了系列侵犯商業秘密案,上海KH公司侵犯商業秘密案被市場監管總局評為“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三十年以來十大行政執法案件”。

(二)多教育指導、少立案處罰

2024年6月,區市場監管局出台《不予立案清單3.0版》。自2022年結合《免罰清單》在全市首創《不予立案清單》以來,區市場監管局立足區域實際,逐年評估調整,最終形成3.0版本。3.0版包括了72項可以不予立案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涉及市場主體登記、廣告、價格、食品安全、商標、消費者權益、專利、計量、認証、產品質量等多領域監管事項。

《不予立案清單》是對《程序規定》第二十條第一款的細化解釋,包含“顯著輕微類”56項,如設立服務標識不夠顯著等行為﹔“初次違法類”15項,如廣告中使用絕對化用語等行為;“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1項,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未備案的行為。在枚舉容錯行為同時,審慎明確違法行為的具體表現、具體情形、法律依據,對符合條件的行為,除社會影響惡劣、引發公眾強烈關注的以外,可以依法不予立案。

寓管於服,在作出不予立案決定之余,給予當事人必要的服務指導,教育引導提升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並對整改情況及時復查﹔當事人再犯、屢犯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依法重新啟動行政處罰程序,形成工作閉環,真正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先后對多家轄區公司進行專項服務,受助企業紛紛贈送錦旗感謝。

(三)多渠道取証、少進門檢查

為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秉持“控權保民”的行政法精神,回應企業訴求,區市場監管局再度首創《不予現場檢查清單》,包含違法事實可以通過網絡取証、上游違法行為已查實、重復舉報以及其他部門移送且証據詳實等情形,共計38項,包含廣告、價格、不正當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絡監管等多領域違法案由。

秉持謙抑執法,對於無需現場檢查即可掌握確鑿事實証據的違法行為,《不予現場檢查清單》注明適用情形的同時,要求執法人員用足用好非現場監管方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溯源上游違法、對接案件來源,指導當事人自覺提供証據材料,不遺余力減少不必要的入企檢查頻次,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經營的打擾,實現打擾更少、查辦更准、服務更好。對於必須現場檢查的嚴重違法案件,堅持“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主要成效

《不予立案清單》《不予現場檢查清單》的開創性出台,體現了區市場監管局執法為民的擔當,進一步減輕執法成本,能容則容、該嚴則嚴,切實推進有溫度、有力度、有精度的行政執法,將柔性執法貫穿於行政執法的全過程,形成了“輕微免罰清單+不予實施強措清單+不予立案清單+不予現場檢查清單”的“四清單”包容審慎新模式,標志著區市場監管局進入包容審慎監管的新紀元。2023年11月,“四清單”被市發改委評為2023年度各區優化營商環境優秀案例第三名。

截至2024年9月,區市場監管局積極適用包容審慎“四清單”,已對1000余家市場主體的1117個違法違規行為免於處罰,對409個顯著輕微違法行為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對451個違法違規行為不予強制措施。

推廣價值

“四清單”模式的建立,是區市場監管局探索建立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柔性執法機制,進一步優化鬆江區營商環境的又一次有益嘗試,也是立足職能全面落實依法治區工作,保護企業,特別是“四新”企業的合法權益、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有力舉措和重要成果。制定實施“四清單”,建立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回應了社會關切和企業發展需求,是准確把握法治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需要,是保護企業、激發市場活力的需要,也是節約行政資源、嚴格規范和保護行政執法的需要。

鬆江:多部門聯合發文優化營商環境,依法規范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

鬆江區市場監管局、區信訪辦、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城運中心等6部門日前聯合發布《上海市鬆江區關於優化營商環境依法規范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依法規范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投訴、舉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得利用投訴、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侵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為進一步優化鬆江區營商環境、市場環境和消費環境,促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精神,鬆江區多部門制定《實施辦法》,依法對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開展聯合規制。

認定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應當從是否以牟利為目的、是否超出合理生活消費需要、是否惡意浪費行政和司法資源等方面進行綜合判斷和甄別。《實施辦法》對此進行了列舉。如短期內向同一經營者或者同行業經營者反復購買相同或者相似的商品,接受相同或者相似服務﹔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數量或者次數明顯超出合理生活消費數量或者次數的﹔明知或者應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質量、標簽等問題仍然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的﹔未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造成其人身、財產損害,僅以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宣傳、標識標簽、說明等行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為由要求經營者賠償的﹔以提起投訴舉報、向媒體曝光、通過網絡直播等方式要挾生產經營者索要賠償金的﹔索要賠償金超出合理范圍或者超過法律保護范圍等。

此次《實施辦法》鼓勵“吹哨人”、內部舉報人和公益性舉報行為,規制和治理影響營商環境的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嚴厲打擊涉嫌騙取賠償、敲詐勒索、詐騙、濫用投訴舉報權等行為。在投訴舉報處理、行政獎勵、行政復議和訴訟等各環節,落實對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的分類處理、分類指導,做到程序適當、証據充足、定性准確、裁量合理。

針對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數量急劇增長的情況,深入分析原因,突出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效果導向,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加大廣告宣傳、標識標簽等領域的監管力度,著力從制度供給、行政執法、行刑銜接、司法保障、信用管理等各方面聯合規制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崇明:以創新監管促企業發展,著力推進綠色食品生產企業跨部門綜合監管

今年以來,崇明區圍繞世界級生態島建設,充分發揮環境優勢,大力發展綠色食品產業,催生了一批綠色食品種養殖單位及生產加工企業,目前崇明區已有綠色食品生產企業11家,核定的綠色食品年產量約為50萬噸。

為保障綠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崇明區積極推進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食品生產企業跨部門綜合監管改革,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農業農村委打通從田頭到加工廠監管鏈,進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監管效能,守護綠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創新制度打通部門壁壘

實施融合式綜合監管

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在做到監管“無處不在”的同時,做到“無事不擾”,達到通過監管服務企業、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最終效果。崇明區市場監管局與區農業農村委努力建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式綜合監管機制。一是對照《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食品生產企業跨部門綜合監管職責清單》,梳理各部門監管職能,強化監管職能銜接,消除監管灰色地帶,制定《崇明區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食品生產企業跨部門綜合監管實施方案》,實現覆蓋綠色食品生產全過程的跨部門綜合監管體系。二是建立跨部門綜合監管區域交流機制,定期組織開展部門間磋商,推進監管信息互通共享,了解綠色食品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隱患,加強監管銜接,優化監管流程,以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為導向,對綠色食品生產全過程實施“無縫式”綜合監管。通過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將檢查方式由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委兩部門分開檢查,統一為聯合“雙隨機”檢查,有效消除監管“灰色地帶”,提高監管效能。

貼心服務打通政企隔閡

實施管家式全程服務

全面梳理和完善本轄區獲得綠色食品認証標志使用權的食品生產企業名錄,建立綜合監管對象名錄庫並動態管理。緊貼企業開展專題調研,了解企業訴求,編寫《獲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食品生產企業合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梳理了食品生產企業的原料進貨查驗及貯存、生產加工過程風險管控、食品添加劑使用、綠色食品標志使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等各方面法律法規規定及操作指南,方便企業對照合規生產經營,在守牢食品安全底線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推進綠色食品健康發展,提升本市食品生產企業高質量食品供給能力。

同時,在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風險分級與信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運用大數據手段,實行預警觸發式監管,實施差異化、精准化監管,對觸發預警的食品生產企業及時開展飛行檢查,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對其他企業不額外開展檢查。通過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將原先23個檢查項目、96項檢查內容的檢查事項,歸納為五大類、十四個方面的合規指引,對相同、相近、相關的檢查事項進行融合,有效減少檢查“重復項”,明確產品質量要求,同時減少了約40%的檢查頻次。

科技助力建立追溯體系

實現立體式共治格局

通過跨部門綜合監管,進一步推進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工作規范化,逐步實現“監管少打擾、過程可追溯、市民能感知”的食品生產安全過程防護新格局。在監管端,以推進獲得綠色食品認証食品二維碼追溯賦碼為抓手,以食品安全風險為導向,充分利用數字化使用場景,實施線上檢查、智慧預警、信用監管等技術監管措施,有效降低現場檢查頻次,持續推進食品安全治理創新。在企業端,幫助企業推進生產過程智能化追溯體系建設,以綠色食品原料溯源為切入點,全面推進數字化轉型,實現綠色食品生產企業上下游信息追溯,促進企業管理能力提升,發展新質生產力。在消費端,推進預包裝食品追溯二維碼賦碼工作,實現賦碼率100%,方便群眾通過掃碼查詢綠色食品追溯信息,輕鬆“感知”綠色食品從田頭到工廠的生產過程,有利於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在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開展中,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委根據企業反饋,將綠色食品種養殖環節和食品生產環節的追溯信息進行歸集,合並使用“申農碼”,有效統一追溯要求,減少企業產品包裝上印制二維碼的數量。

下一步,崇明區將在政府服務上做“加法”,在監管頻次上做“減法”,在綜合監管上做“乘法”,在監管措施上做“除法”,進一步推廣綠色食品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經驗,深化跨部門監管改革措施,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高企業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全方位筑牢綠色食品安全底線!

資料:市發改委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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