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審 學歷不再是“剛需”

本報記者  李  婕

2021年01月11日16:3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近年來,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綜合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與全國40多家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實行“訂單式”人才培養,提高學生就業率。圖為日前該中心飛機維修專業教師在給學生上課。

  新華社記者 牟 宇攝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傾向,進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

  《意見》的出台,有著深厚的現實背景。2018年以來,人社部在天津、上海、江蘇、廣東等13個省市開展了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審試點,已有1826名高技能人才取得職稱,試點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在試點過程中,各地也陸續反映兩類人才僅在工程領域貫通,受益面窄﹔高技能人才參評標准與工作實際結合不夠,參評職稱渠道還不夠通暢,企業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問題。

  針對此,《意見》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傾向,強化技術技能貢獻,突出工作業績,充分體現兩類人才特點。在保持兩類人才貫通條件大體平衡的基礎上,適當向高技能人才傾斜。

  具體說,對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重點支持舉措:

  擴大貫通領域,解決高技能人才“能參評”的問題。《意見》提出,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系列職稱評審為工作重點,將貫通領域擴大為工程、農業、藝術、體育、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技工院校教師等職稱系列。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翻譯、出版、通信、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等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需要說明的是,貫通以上述8個職稱系列為主,其他系列中有一定技術含量的高技能人才也可申報職稱評審。對新興職業、新興領域,各地區、各部門也可在職業分類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貫通辦法,明確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的專業對應關系。

  淡化學歷要求,解決高技能人才“評得上”的問題。調研中發現,學歷是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的主要障礙。因此,《意見》明確提出,不將學歷作為硬性條件,具備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技能人才,均可參加職稱評審。也就是說,高技能人才取得職業資格,達到相應的工作年限即可申報職稱評審。工作年限沿用2018年試點的條件,兩類人才保持大體平衡,適當向高技能人才傾斜。

  在淡化學歷的基礎上,強化技能貢獻。《意見》強調,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堅持弘揚工匠精神,突出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注重評價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難題、參與技術改造革新、工藝改進、傳技帶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貢獻。技能競賽獲獎情況、行業工法、操作法、完成項目、技術報告、經驗總結、行業標准等創新性成果均可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

  建立綠色通道,解決高技能領軍人才“評得快”的問題。《意見》指出,對為國家經濟發展和重大戰略實施作出突出貢獻,具有絕招、絕技、絕活,並長期堅守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工作的高技能領軍人才,採取特殊評價辦法,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擔任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享受省級以上政府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或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認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正高級或副高級職稱,不需要逐級晉升。

  “《意見》的出台,對於打破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與職業技能評價界限,拓寬技術技能人才成長通道,搭建兩類人才成長立交橋,促進兩類人才融合發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責編:嚴遠、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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